政法(综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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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六盘水年鉴 2012》 图书
唯一号: 250620020230000267
颗粒名称: 政法(综治)
分类号: D677.3
页数: 16
页码: 230-245
摘要: 2011年,六盘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牢固树立“源头治理、预防为先”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少发案、少生事、多破案、服务优、秩序好"和群众安全感“升点进位"的目标,以"两打三治”专项行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平安凉都建设,实现了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的既定目标。
关键词: 地方政治 六盘水市

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概述】2011年,六盘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牢固树立“源头治理、预防为先”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少发案、少生事、多破案、服务优、秩序好"和群众安全感“升点进位"的目标,以"两打三治”专项行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平安凉都建设,实现了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的既定目标。
  2011年度,全市综治、维稳、防处邪教、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群众安全感测评为86.87%,同比增加7.12个百分点,地级排位为第6。其中,六枝特区为92.31%,同比增加7.12个百分点,排位第25位,比去年上升33位;水城县为90.11%,同比增加3.32个百分点,排位第40位,比去年上升14位;盘县为85.63%,同比增加13.9个百分点,排位第69,比去年上升19位;钟山区为79.35%,同比增加1.14个百分点。在市级测评中,全市98个乡(镇、街道)安全感90%以上的有53个,比上半年增加17个,占54.1%;80%以下(不含80%)的有9个,比上半年减少8个,占9.2%。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终于结束了 "安全感连续4年倒数第一”。
  (杨兴海)
  【抓群众安全感提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社会治安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市委召开常委会,要求全民动员,全市行动,打一场社会治安翻身仗,确保群众安全感“升点进位”。全市先后召开政法机关"平安凉都”建设誓师大会、政法机关迎春座谈会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各县(特区、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直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作了公开承诺。
  市长何刚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代表市委、市政府与各县(特区、区)签订了在定性、定量方面都有刚性要求的综治目标责任书,明确群众安全感测评整体上达到2010年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对2011年安全感测评达到90%以上或全省县级排名进入前30位的县区给予重奖,对全省县级排名靠后的县区严格问责。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指导。市人大组织了平安建设专题视察,市政协组织了专题调研。市平安办组织2个工作组,从2月起,专门督导各县(特区、区)的平安建设等工作。六枝特区明确2名副县级干部专门督导;盘县实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机关挂包乡镇平安建设制度;水城县组织5个平安建设督导组,将全县划分为5个片区进行督导;钟山区对“平安钟山”建设任务逐月安排、逐月重点督导、每旬通报。
  (杨兴海)
  【"两打三治"行动】全面开展"两打三治"专项行动。“两打”即:打击黑恶势力、团伙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三治”即:治理人室盗窃、治理吸毒贩毒问题、治理环境秩序(重点治理交通、校园、矿山、公共场所、信访和市场经济秩序)。4月1日,召开“两打三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六盘水社会治安"两打三治"专项行动方案》。招聘2236名治安协勤,全部分配到派出所,用于治安巡逻,据测评,群众“见警率"同比提高23.55%。大力推进社区管理,落实值班守护和技防报警措施。加大打击涉毒犯罪力度,对吸毒人员实行满员收戒,大力推进戒毒基础设施建设。由交通部门牵头,整治车站、公交车上的治安秩序和城区堵车问题。由教育部门牵头,治理影响教学的治安、交通、卫生等突出问题,打击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由国土部门牵头,打击整治私挖滥采、堵工、堵路、堵厂等影响矿山、在建项目等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由工商部门牵头,整治商场、市场等公共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和黄赌毒治安问题,打击强买强卖、非法经营、商业欺诈、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由信访部门牵头,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积案,查处破坏信访工作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每月都组织整治行动。
  2011年全市立刑事案件13347起,同比下降4.8%。其中,"两抢一盗"案件立10309起、同比下降8.59%,入室盗窃立案3368起,同比下降23%,杀人、绑架、伤害、强奸、放火等8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立1935起、同比下降22.97%,命案立123起、同比下降24.48%。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6741起、同比上升20.48%,其中,破"两抢一盗”案件4375起、同比上升22.89%,侦破命案107起。全市公安机关根据上级公安部门“清网”工作要求,成立40余个追逃小组,共抓获逃犯870人,较去年同期多抓390人。
  (杨兴海)
  【维稳工作】围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主要是抓好源头管理,强力推行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和治安隐患分
  析制度,加大《六盘水市信访源头预防及过错处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抓好积案化解,建立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三级视频接访中心,健全完善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全市群众赴省集访249人次,同比下降68.04%,在全省排位由去年同期第2降到第6;进京非访21人次,同比下降84.09%,在全省排位由去年同期第1降到第5。认真落实涉法涉诉疑难案件处理,第一批交办的352件案件,化解342件 (息诉324件、终结18件),化解率为97.16%,息诉率为92.05%。
  (杨兴海)
  【治安管理服务】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化机制、研究"居住证、一卡通”办法。在违法犯罪青少年教育管理方面,认真总结推广钟山区工读学校的做法。在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5种服刑人员服务管理方面,组织"阳光工程”建设,研究集中管理的措施。在突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方面,重点强化源头管理。在社会面管理方面,着力强化特巡警制度建设,狠抓社会治安防范。在特殊物品管理方面,不断探索完善民爆物品和危险物品、要害部门、重点部位、出租屋、小旅社等新的管理机制。围绕服务群众,深入开展"调研大走访、问题大排查、作风大转变”活动。全市政法机关从9月起,开展了服务群众"调研大走访、问题大排查、作风大转变” "三大”活动。
  (杨兴海)
  【基层建设】围绕提升履职能力,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街道)、村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市委政法委从3月底开始,组织对全市乡镇(街道)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进行专题培训。从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机关选派了4名优秀干部到各县(特区、区)党委政法委挂任副书记,市公安局从机关选派55名优秀年青民警到各县(特区、区)党委政法委和公安机关科、所、队挂职锻炼。各县(特区、区)大力加强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乡镇综治办建设和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及社区、村综治站等基层组织建设,把科学、高效运行等软件建设放在突出位置。
  (杨兴海)
  审判
  【概述】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455件,审结14193件,结案率为98.19%,比上年上升0.45个百分点。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392件,审结1361件,结案率为97.77%,同比上升0.45个百分点。
  六盘水市两级人民法院有编制547人,实有人数519人。其中,市中院有编制126人,实有人数120人;六枝法院、盘县法院、水城县法院、钟山法院编制及实有人数分别为94与89、131与125,93与89、103与96。现有法官316人,从事审判业务的一线法官234人,分别占在职人数的60.89%、45.28%。干警年龄结构为:35岁以下142人,占27.36%;36~40岁76人,占14.64%;41~45岁93人,占17.92%;46~50岁119人,占22.93%;50岁以上89人,占17.15%。干警文化结构为:法学研究生23人,占4.4%;大学文化384人,占73.98%;大专41人,占7.89%;中专11人,占2.12%;持专业证书49人,占9.44%,其他11人,占2.12%。自2002年至2011年,全市法院辞职、调离或提前退休的干警93人,其中法官56人,法官流失较为严重,现有法官年龄偏大,法官队伍"青黄不接"的状况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黄佑能)
  【刑事审判工作】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2269件,审结2243件,结案率为98.85%。其中市中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42件,审结133件,结案率为93.66%,二审刑事案件212件,全部审结。
  (黄佑能)
  【案例:依法审判曹某某杀人案]2004年8月份,被告人曹某某与被害人周某某、王某某、高某某等人同在普安某煤矿打工,由周某某负责统一领取工钱。2004年9月9日,被告人曹某某邀约王某某、曹光伟共同去周某某家结算工钱,因一起去打工的高某某未到场故未能算成,曹某某便怀恨在心。当晚19时许,被告人曹某某拿了一把斧头和一把尖刀到大庄桥上找到被害人周某某,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曹某某便抡起手中的斧头朝周某某头部打了一下,接着又持斧头砍周某某的后脑部、左腰部各一下,斧头砍入周某某的左腰部,被告人曹某某又拿出尖刀朝周某某的臀部杀了三刀后逃离现场,被害人周某某当场死亡。2009年3月29日,被告人曹某某在徐州火车站被警方抓获。
  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某找被害人周某某索要工钱未果,便怀恨在心,持斧头和尖刀将周某某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大。市中院以被告人曹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案经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已于2011年9月28日在盘县对曹某某执行枪决。
  (黄佑能)
  【民事审判工作】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615件,审结9479件,结案率为98.59%;其中市中院受理一审案件38件,审结36件,结案率为94.74%;受理二审案件782件,审结773件,结案率98.85%。调解3898件,撤诉2075件,调撤率为65.28%。其中市中院一审调解结案4件,撤诉3件,调撤率为19.44%,二审调解结案135件,撤诉结案80件,调撤率为65.28%。
  (黄佑能)
  【民事诉讼审理调解案例:肖某某等十人与水城县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肖某某等十人自1999年至2006年期间,先后到水城县某煤业公司处从事工作,未签劳动合同。从2007年4月11日起,某煤业公司因股东之间产生纠纷而停产。此间,肖某某等10人按照某煤业公司总监夏某某、生产矿长刘某某、工程师陈某某的安排,到该煤业公司进行零星杂务劳动,但未在具体明确的岗位工作,到同年7月31日,按某煤业公司管理人员夏某某的通知,肖某某等10人停止在该煤业公司劳动。由于当事双方对出勤天数、工资标准产生争议,某煤业公司未发给肖某某等10人劳动报酬。双方产生纠纷故诉至水城县法院。
  水城县法院认定肖某某等10人与某煤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判令该煤业公司支付工资。而对其他诉请因不属劳动争议或证据不足,判决驳回。
  宣判后,肖某某等10人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受理后,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轻易下判,而是多次与水城县人民法院以及水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了解这批案件的背景,并多次深入劳动者住所地与劳动者促膝交谈,消除劳动者对法院的误会,化解劳动者对法院的对立情绪,争取劳动者对法院的理解。在市中院与水城县法院相关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9月2日,市法院法官驱车数十公里到肖某某等10人的住所地,组织发放了拖欠的工资。
  (黄佑能)
  【行政审判工作】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176件,审结174件,结案率为98.86%,其中市中院受理一审案10件,全部审结;受理二审案件47件,全部审结。依法受理行政非诉案件23件,全部审结。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件,国家赔偿确认案件1件。协调行政撤诉案件52件,其中市中院协调行政撤诉案件2件。
  (黄佑能)
  【案例:依法审理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贵州省某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王某某工伤认定案】第三人王某某经人介绍到水城,与张某某等人一直在水城从事线路维修业务七年之久。贵州省某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公司2008年来水城,为便于开展业务,向张某某、王某某等人发放了该公司钟山项目部上岗证,王某某持有的上岗证为854号。
  2008年5月15日,张某某接到钟山电信公司订单管理组和10000号通知,安排王某某、王某等10余人,两支施工队于5月16日上午到水钢巴西抢修电缆,抢修过程中,王某某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受伤。工友将其送往水矿总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1.L2椎体压缩性骨折并不全瘫;2,枕骨骨折;3.颅底骨折;4,顶枕部头皮下血肿。
  2009年3月10日,王某某向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申请,要求追加补助或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于2009年3月25日在意见栏签署意见:同意按法定程序处理,加盖贵州省某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公章。六盘水市人资社保局于2009年3月26日,作出市劳社认字(2009)464号工伤认定书。2009年5月14日,第三人王某某向六盘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伤病和护理等级鉴定,经鉴定,对王某某的伤情定为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2010年1月19日,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贵州省某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不服六盘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要求进行再次鉴定为由,以NO:20100034-Z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为:伤残二级,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贵州省某工程有限公司以对市劳社认字(2009)464号工伤决定认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为由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该厅依法予以受理。于2010年12月15日以黔人社行政决字(2010)1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六盘水市人资社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虽然六盘水市人资社保局无法证实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时的签收人系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决定书送达给该公司,但是此问题仅能证明申请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收到决定书,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依然在时效内,而不能作为撤销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依据。决定维持六盘水市人资社保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贵州省某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市劳社认字(2009)464号工伤认定决定书。
  法院认为,第三人王某某于2008年5月16日在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巴西抢修线路时,从收缩梯上摔下受伤,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伤残二级,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事实清楚。但六盘水市人资社保局在认定第三人王某某5月16日在实施抢救线路受伤,是因为原告贵州省某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而形成,凭第三人持有原告公司第八分公司钟山项目部工作证而认定第三人与原告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方面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六盘水市人资社保局仅凭第三人持有贵州省某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钟山项目部工作证就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且是为贵州省某工程有限公司"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证据不足。据此判决撤销六盘水市人资社保局2009年3月26日作出的市劳社认字(2009)464号《工伤认定决定书》。
  (黄佑能)
  【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基本情况】全市法院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253件,执结2158件,执结率为95.78%,其中市中院受理执行案件61件,执结52件,执结率为85.25%。全市法院共执行和解209件,其中市中院执行和解5件。
  (黄佑能)
  【案例:罗某、王某申请执行凌某案】1994年,凌某与罗某、王某因借款、卖卖房屋发生纠纷,于1995年10月诉至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制作了调解书。因凌某未自动履行义务,罗某、王某申请执行。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但凌某以原调解书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律规定为由,申请再审。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案件中止执行。1999年3月经省高院及市中院再审后,依法作出终审判决。1999年5月,该案再次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市中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凌某的汽车等财产作价33950元抵偿给罗某、王某;2005年11月,法院依法执行凌某的房屋拆迁补偿款9900元。至此,凌某尚欠罗某、王某本金13万余元及迟延履行利息近30万元。但凌某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此后,法院多次召集双方进行和解,但双方积怨已深,见面即相互辱骂,每次和解工作均以不欢而散告终。罗某、王某以被执行人将新购房屋等财产挂于其子女名下,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凌某则以年事已高(现已近80岁),无履行能力,且本案存在欺诈为由拒绝配合法院的执行。罗某、王某为实现自己的债权,多次到市法院闹访,并赴省院等相关部门上访。更为甚者,罗某、王某曾携“敌敌畏”剧毒农药到法院院,意欲采取过激行为。针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一方面向罗某、王某释明他们在民事活动中所应承担的市场风险以及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给他们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执行人员找到凌某的子女,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做工作,希望他们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了却老人的心病,让其母亲晚年更加幸福。经过30余次的思想工作,罗某、王某作出重大让步,要求本案所余款项执行14万元,放弃迟延履行利息;凌某之子则愿为其母支付7万元,但要求案结事了。执行局将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研究后决定,对罗某、王某司法救助7万元。经向中共六盘水市委政法委请示,政法委批复,本案可实施司法救助。最终,申请人罗某、王某领走了全部执行款,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黄佑能)
  【审判监督工作情况】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80件,审结77件,结案率为96.25%,其中市中院受理61件,审结59件,结案率为96.72%,同时成功调解重大、疑难案件3件, 取得良好效果。审结申诉复查案件25件,减刑假释12件。
  (黄佑能)
  【受理再审案件案例:再审被申请人刘某某因与再审申请人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联营合同纠纷案】2003年8月25日,六枝特区新窑乡播雨村某某煤矿(系刘某某个人独资企业)和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系邓某某个人独资企业)签订了《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联营合同书》,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双方并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到六枝特区公证处对该合同进行了公证。合同签订后,六枝特区新窑乡播雨村某某煤矿向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投资了40万元,此后,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向六枝特区新窑乡播雨村某某煤矿的投资人刘某某返还了该40万元投资款,并支付了10万元利润。2006年元月8日,一审原告刘某某作为甲方与被告法定代表人邓某某作为乙方签订了一份《延期支付利润协议》,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另查,一审原告刘某某于2003年12月1日将六枝特区新窑乡播雨村某某煤矿转让给马某某,转让该矿时,刘某某并未将煤矿转让的事项通知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此后,马某某又将该矿转让给唐某某,唐某某再将该矿转让给易某某。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黔六中民二终字第58号民事判决生效后,再审被申请人刘某某已经申请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再审申请人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30万元。
  法院认为,第一、对于刘某某是否系本案适格原告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的规定,刘某某合法享有并承担其投资管理期间的原六枝特区新窑乡播雨村某某煤矿的权利义务,因此,刘某某在本案中系适格原告。
  第二、关于《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联营合同书》及《延期支付利润协议》的效力及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第(一)款关于联营合同主体资格认定问题规定:联营合同体应当是实行独立核算,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该解答的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联营的,也可以成为联营合同的主体……”,根据该规定,双方签订的联营合同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
  六枝特区新窑乡播雨村某某煤矿与一审被告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签订的《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联营合同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并到公证处对该联营合同进行了公证,事后双方也按该合同进行了履行。虽然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名为联营,但其实质为一般的投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联营合同书》为有效合同。同理,刘某某与邓某某于2006年元月8日根据该合同的精神而签订的《延期支付利润协议》也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六枝特区人民法院(2007)黔六特民二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确认六枝特区新窑乡播雨村某某煤矿与一审被告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签订的《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联营合同书》、刘某某与邓某某签订的《延期支付利润协议》无效系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依法予以纠正;而市中院(2007)黔六中民二终字第58号民事判决、(2008)黔六中民抗字第3号民事判决虽确认上述合同有效,但却没有对一审原告提出的"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03年8月25日签订的《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联营合同书》”诉讼请求予以处理,系遗漏诉讼请求,属程序违法,在此依法予以纠正。由于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至2008年9月1日止,因此,现在是否解除该合同已失去实际意义,故法院依法确认上述合同已自然终止。
  第三、关于本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上述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按照以上合同的约定履行。
  根据本案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申辩,某某煤矿已经向某某焦化厂履行了投资40万元的义务,某某焦化厂也已向某某煤矿履行了返还40万元投资款的义务,本院依法予以确认。而对于某某焦化厂履行向某某煤矿每年支付利润20万元的义务以及某某煤矿履行向某某焦化厂供应原煤的义务,除刘某某在民事诉状中自认收到某某焦化厂2005年的利润10万元之外,本案当事人均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实。而对于某某焦化厂已支付的该10万元,某某焦化厂未提交证据证实支付行为违背其真实意思,故对该已经履行的10万元本院依法予以确认系双方相互履行的体现。对于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双方相互要求对方支付或返还款项的诉请依法不予支持。综上,判决如下:一、撤销六枝特区人民法院(2007)黔六特民二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撤销本院 (2007)黔六中民二终字第58号民事判决,撤销本院(2008)黔六中民抗字第3号民事判决;二、驳回一审原告刘某某的诉讼请求;三、驳回一审反诉原告六枝特区某某焦化厂的诉讼请求。
  (黄佑能)
  【采取便民措施,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市中院规定每周三为院领导接待日,接待当事人及来访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强化立案窗口和信访窗口建设,共接待来访群众177人次,收到来信280件,接待查询案件及咨询600余人次,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经与金融机构协调,在立案大厅安装了刷卡缴费终端系统,方便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建立"便民导诉台”安排两名诉讼引导员和一名信访接待员,认真做好信访接待、诉讼引导工作。建立首问负责制,要求被来访群众第一个询问或咨询的干警要有问必答,热情服务;落实诉讼费减缓免救助措施。为保障困难群众司法维权。2011年共减、缓、免115起案件诉讼费68.68万元,其中市中院减、缓、免案件诉讼费31件22.3万元。
  强化信访接待全市法院对信访案件全面梳理,建立数据库。对每一起信访案件按照"六个一"要求,在具体化解信访案件中,采取"六个
  一”措施,同时对问题案件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从源头上治理信访案件高发态势。全年107件非进京访,已结107件,其中息诉106件,终结1件;40件第一批进京访,结案40件,其中息诉37件,终结3件,息诉罢访率名列全省第一。
  (黄佑能)
  【完善司法保障】规范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新建六枝特区龙场等18个人民法庭,均已全部挂牌。
  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科技强院。2011年,市中院已完成两个科技法庭建设,四个基层法院均建有科技法庭,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盘县法院建成远程提讯室,实现了远程提审。经多方协调,全市法院已启动将人民法庭并入法院专网工作。根据省法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办公网络安全保密检查的通知》要求,市中院启用内外网网络管理软件,规范内外网网络管理,确保信息安全,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加强安全保卫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升法警安全保卫能力。市中院在办公大楼及审判法庭、羁押室安装音视频监控系统的基础上,成立了3支处突应急大队,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安保值班制度》、《安全保卫值班备勤制度》,实行领导带头轮流值班,并在2011年8月举行处突应急演习,取得良好效果。
  检察
  【概述】2011年,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4件10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7万元;依法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1899件计2966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2061件计3089人。依法开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职务犯罪预防、法律政策研究、检察技术等各项业务稳步推进。
  (严国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翻身仗”的要求,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以保平安、保稳定为重点,积极参加严打"两抢一盗”,"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捕爆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89件计569人,起诉399件计553人;批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651件计1084人,起诉670件计1094人;批捕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件2件计2人,起诉7件计67人;批捕毒品犯罪案件486件计576人,起诉430件计498人。及时批捕、起诉了 "1。18"、"云南帮”等一批群众关注度高、危害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
  (严国八)
  【查办职务犯罪】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5件计88人,其中要案5人,大案64件计87人,大要案率为98.46%;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计1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8件,要案2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乱收费和制假售假等问题,严肃查处教育、医疗卫生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13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放纵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渎职犯罪14人,查办城市拆迁、土地征用过程中的职务犯罪16人,查办贪污、挪用惠农资金的职务犯罪15人。
  (严国八)
  【诉讼监督工作】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49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4件计8人予以监督纠正。
  侦查监督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602人、不起诉13人;决定追加逮捕12人,追加起诉11人。
  审判监督依法对法院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6件;在4个基层检察院全面推行量刑建议改革试点工作,共提出量刑建议1303件,占起诉案件总数的66%,法院采纳1126件,采纳率为86.45%。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立案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或提出抗诉18件;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4件;办理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案件61件。
  刑罚执行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及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依法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59人;审查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1人,发现并监督纠正减刑不当1人,假释不当1人。
  控告申诉检察全年受理各类来信来访541件(次),均按规定及时分流处理;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17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均审结并依法予以赔偿。
  (严国八)
  【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和《六盘水市检察机关维稳处突及涉检舆情应对总体预案》,对全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稳处突及涉检舆情应对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和案件质量评查采取联合接访、带案下访、约访、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有效措施,排查并办结信访积案11件,息诉9件;全面推行检调对接制度,依法促成刑事和解21件,民事和解2件;评查控告申诉案件、普通刑事案件中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职务犯罪被判处缓、免刑的案件以及不服检察机关扣押款物案件37件,其中信访案件16件,有针对性地落实稳控措施,有效避免重访情况发生。
  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针对挂钩帮扶的盘县刘官镇旱情严重情况,千方百计筹措资金10余万元,为该镇凉水井村、三角田村修建水窖、打水井,帮助解决人畜饮水和生产用水问题;副县级以上干部开展一对一帮扶困难群众工作,共帮扶困难群众7户,帮扶资金及物资计4000余元。
  (严国八)【自身执法行为监督】完善管理监督举措市检察院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意见》,全面提升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监督程序,强化监督措施,更好地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效能,促进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制定《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岗位腐败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权力集中的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行使检察批捕、公诉和职务犯罪侦查职权的业务部门、人财物管理部门为重点,确定了37个岗位腐败风险点,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并绘制成工作流程图,不断完善管理监督举措,确保各项检察权行使得到有效监督制约。
  推行执法档案制度并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组织开展对公车驾驶、办案区建设、遵章守纪等情况的专项督察。市院党组成员带领干警70余人 (次)深入联系乡镇和社区开展工作,发放问卷调查表330份,《检民联系手册》1600份、《平安手册》200余份,征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完善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等制度,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严国八)
  【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规定》,对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内容、程序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市公安、税务、工商、质监、环保等20家行政执法单位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与市烟草局等单位会签了《联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钟山区检察院与钟山区公安局签订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的办法》,行政执法机关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2件43人。
  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涉众型案件、可能激化矛盾的敏感案件,在依法作出是否立案、是否逮捕、是否起诉、是否抗诉等决定时,随案开展风险评估,实行分级预警;对可能引发突发性事件的,预先制订周密的应急预案,确保正确应对、有效处置。
  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制定《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在被害人或其近亲属遭受犯罪行为侵害,通过诉讼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情况下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对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救助,共提供救助3人,发放救助资金10万元。
  基层机制创新盘县院、钟山区院相继设立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积极创新探索“捕、诉、防” 一体的办案机制。
  (严国八)
  【基层和队伍建设】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人民检察创立80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问题,使检察队伍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市院通过竞争上岗选任了13名空缺的中层干部。
  开展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把网络培训与常规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结合起来,组织340余名干警开展了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全员培训、检察业务专题培训等各类培训。市院反渎局1名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中被高检院评为"侦查办案业务标兵"。积极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等专项检查活动和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将2010年发生在市检察机关的2起检察人员违纪案件及有关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下发各基层院和市院各内设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吸取教训。
  解决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深人贯彻落实高检院、市院进一步加强基层院建设的规划和意见,切实解决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基层院的指导和帮促力度,完善和落实市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制度。市院党组积极协同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基层院班子换届调整工作,市院1名专职检委会委员,2名中层干部作为基层院检察长人选被选拔到基层院任职。坚持开展干部上挂下派,选派3名中层干部到基层院挂职锻炼。各院紧贴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弘扬贵州检察精神,亮化美化机关工作环境,提振队伍精气神。
  建立完善基层院经费保障机制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位,办案用车、侦查设备等办案装备不断更新。
  (严国八)
  公安
  【概述】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为中心,以明显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为载体,以社会治安"两打三治" 为主线,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创新社会管理。
  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全市公安机关国保部门进一步完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敌对分子、恐怖分子、其他邪教组织的基础调查和分析研判,防止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的发生。及时处理涉及“茉莉花革命"的相关案事件和涉疆案事件。
  强化网上舆情控制工作利用网上技术侦察手段,深挖网上犯罪案件线索,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抓获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CCIC)网上在逃人员43人。完成"日本核辐射危机"、"西藏和平解放20周年"等159个“涉稳"专项处置,上报互联网信息1094条,其中省公安厅采用181条。
  加大信访投入持续开展"大接访"、"大回访”、"大走访”活动,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各类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接待信访群众126人,受理信访案件114起,同比下降26.4%。其中,初信初访104件,办结率为96%。
  加强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性犯罪。加大对杀人、爆炸、投毒、强奸、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整治力度,及时侦破一批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重特大案件。全年共发命案123起,同比下降25%,破107起,破案率为87%;共立爆炸、投毒、强奸、绑架等八类严重刑事案件1935起,同比下降22.97%;破1216起,破案率为62.84%。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破获各类毒品案件610起,完成省公安厅下达任务数的134.07%;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694人;收戒吸毒人员3345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2799人,美沙酮治疗230人)。同时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全市共安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就业人数940人。
  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加大对经济领域内的偷税漏税、托运行业垄断经营、企业内部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整治打击力度,共立经济案件51起,破获35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2.8万元。破获“2010.9.07”特大团伙贩卖假发票案,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
  大力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加大对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开展打击赌博等违法犯罪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处理一大批违法犯罪人员。开展娱乐场所安全大检查,对歌舞厅、录像厅、音像店、网吧等公共娱乐、文化场所、建筑工地进行专门整治。共发现受理16920起,同比下降2.09%,查处13406起,查处违法人员12365人,治安处罚4479人。
  做好出入境管理服务工作动态管理外国人"入境、居留、出境”全过程,实现"底数清、管得住、服务好"的目标。全年临时来六盘水市境外人员1125人次。推进按需申领护照制度,为出国、出境人员和国外、境外人员入境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共办理出国申请3613人次,同比增长35%;赴港澳地区9980人次,同比增长28%;赴台湾地区811人次,同比增长11%,办理二次赴港澳台签注1600枚。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治事故"黑点"和交通堵点,加强路面巡查和纠违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动。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3起,死亡34人,受伤118人。与2010年同比,分别下降14.12%、30.61%、26.25%。
  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开展消防"防火墙”建设。推进"九小场所”和其他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快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建设,有效推动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提高防火、救火、救援、抢险能力。全年共发生火灾46起,死亡1人,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986210元,与2010年同比,分别下降14.81%、75%,受伤数持平。
  (郑鹏青)
  【"打黑除恶"工作】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5个、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40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95起。
  (郑鹏青)
  【打击"两抢一盗”】共立"两抢一盗”案件10309起,同比下降8.6%,共破案4395起,同比上升22.89%。其中,立入室盗窃案件3368起,同比下降23%,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等侵财型案件高发势头。
  (郑鹏青)
  【人口管理】创新户籍管理工作,简化人口落户、二代证手续。全市总人口3191969人,完成身份证纠正重证号831余条,同名同号3809条,受理上传二代证239606条,复核各类户口卷宗35812卷,清理整顿共清理出一人多户700人,其中纠正错误数据2285项,符合户口政策规定但手续不齐全443人。死亡未销284人。
  (郑鹏青)
  【危险物品管理】严格民爆危险物品管理、审批制度,加大对民爆危险物品单位的检查力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审批炸药17063.6吨,雷管1751.4万发。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22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22份,消除安全隐患122处。
  (郑鹏青)
  【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全市1370所中、小学校设置保卫机构949个,配备专职保卫人员426人,配备兼职保卫人员865人,配备保安人员100人,校园内设立警备室70个,护校队734个,专兼职保卫人员3641人,为保卫人员配备基本防护装备的498个,有围墙护栏等设施学校921个,对校内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有36个,联网31个。
  (郑鹏青)
  [社区警务】加强特巡警和社区(村)警务建设,创造性提出警务助理的理念并付诸于实践。警务助理上岗运行以来,共协助正式民警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500余人,调解各类治安纠纷5700余起,救助群众3600余人次。
  (郑鹏青)
  【专项教育】组织开展"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开门评警、"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服务群众调研大走访问题大排查作风大转变、重小案做小事讲小节"三小”和"万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等活动。推出"首问责任”制度、窗口服务五项措施和便民利民十条举措。全年走访群众6.7万余人,征求意见建议4400多条,为群众办好事5470多件,帮助困难群众1500多人,在走访中化解矛盾纠纷近2000起。同时开展岗位练兵、实战演练、脱产培训等,组织警犬技术人员培训、晋升警衔培训、初任民警培训、社区民警培训、刑事案件现场勘察培训等,1500余人次参加培训。组织开展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98%的民警参加考试。
  (郑鹏青)
  【政治建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的指导思想,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铁腕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理念,切实加大教育、监督和管理力度。15个执法单位、15名民警被省公安厅确定为执法示范窗口、执法示范标兵,30个单位、30名个人被市公安局确定为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服务标兵。1人立个人一等功、15名同志获廉洁从政先进个人、118人立个人三等功、1个集体立集体二等功、8个集体立集体三等功。全市民警违法违纪数和人数同比2010年分别下降33.33%和35%。
  (郑鹏青)
  【重大安保】完成各项安保任务40余项180场次,投入警力24228人次,调用警车7000余台次,服务来宾、群众5000人次。
  (郑鹏青)
  司法行政
  【概述】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始终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三推四抓"(大力推进"大普法、大调解、大服务”格局的构建,着力抓好强制戒毒、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工作。
  普法工作在继续开展"法律六进”基础上率先在全省创新开展法律进军营、进家庭、进高墙、进商铺等"四进”自选动作,形成了具有六盘水市特色的"法律十进"工作机制,打造了各具特色的"六五"普法宣传阵地。
  强制戒毒截至年底,累计收教5602人(当年收教659人),累计解教3757人(当年解教632人),至12月31日在册711人(财吸贩毒型705人、其他6人),在所711人。对在所人员全部落实了教育管理措施。在教育活动中,坚持入、出所教育,入学率和及格率均为100%。"三课"教育中,政治、文化入学率达100%,考试合格率为100%。技术教育入学率达100%,岗前培训合格率达100%。通过教育,难危人员教育转化率为100%,劳教人员所内改好率达100%。
  民事调解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共排查各类民间纠纷6694件,调解6355件,调解成功率为95%。
  帮教安置全市安置帮教组织认真开展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模底排查工作,1~11月底,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898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315人,解除劳教人员583人;帮教1075人,帮教率为37%;安置603人,安置率为20.8%。
  办理案件及公证全市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409件、民事案件785件、行政案件8件、非诉讼案件35件、担任法律顾问102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4件;全市公证员共办理国内民事公证1741件、国内经济公证243件、涉外公证246件,涉港、澳、台公证16件。
  代理诉讼及法律咨询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诉讼案件376件,非诉讼案件55件,解答法律咨询14629人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2家。
  社区矫正全市有社区矫正对象709人(钟山区95人,六枝122人,水城县96人,盘县396人)。其中:缓刑382人、假释110人、暂予监外执行44人、管制8人、剥夺政治权利165人。
  法律援助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1件,其中刑事案件425件,民事案件493件,行政案件3件,解答法律咨询1857人次。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审查、指派法律援助案235件,其中刑事案件140件,民事案件92件,行政案件3件,接待来访、来电咨询832人次。
  (戴建旗)
  【"三推四抓"促"两打三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2011年,市司法局开展"三推四抓”,促进“两打三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力争在六盘水市早日形成"大普法、大调解、大服务”的良性工作格局。
  三推:一是大力推进“六五"普法、着力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为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着力构建全市"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着力构建“大服务”工作格局。
  四抓:一是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着力提高法律援助水平和落实,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二是抓好吸毒人员的强制收戒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努力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四是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控力度。
  (戴建旗)
  【省司法厅在市召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座谈会】4月15日,省司法厅副厅长杨静带领司法鉴定处处长李文文、法规仲裁处副处长谢相梅等一行7人,在六盘水市司法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座谈会。
  (戴建旗)
  【基层法律援助人员集中受训】4月18日至23日,市委政法委在市委党校首次对全市基层司法所所长、县(特区、区)司法局基层工作股股长、律师公证工作股股长、法律援助工作股股长及普治办主任进行全员集中培训。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此为平台,特邀省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刘小华对法律援助的有关知识进行专题讲座。
  (戴建旗)
  【全市司法所所长培训班开班】4月18日至4月23日,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全市司法所所长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办。来自全市98个乡、镇(街道)的司法所所长和部分基层司法行政业务骨干共107人,按照半军事化的管理模式参加了培训。
  (戴建旗)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启动】4月12日,市司法局召开“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关于印发〈中共六盘水市司法局委员会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的精
  神,正式启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戴建旗)
  【开展《刑法修正案》(八)宣传活动]5月29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公、检、法、司、市直律师事务所及钟山区司法局等13家单位,在钟山大街开展《刑法修正案》(八)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当天,共接待咨询群众6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1万多份(册)。
  (戴建旗)
  【法律援助调解恢复亲情】5月31日,六盘水市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死亡赔偿款引发的亲情纠纷。
  2011年5月24日上午,一妇女(刘某某)带着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原来,孩子的父亲于2011年4月19日做工时不幸摔伤死亡,现用工方与死者家属已初步达成了赔偿协议,但家人之间因赔偿款的分配份额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赔偿款也因此无法到位,刘某某特从六枝来处理善后事宜。
  待当事人情绪平静后,中心接待人员了解到:孩子今年9岁,是智力三级残疾,系刘某某与死者同居所生之子。刘某某称:对赔偿款,孩子的姑姑说给孩子的部分不能拿给我,要存在她那里,要治病时再向她要,而她姑姑又是在山东,这不是明摆着不想拿给孩子治病吗?而且死者家人原来曾拟定了一个协议:孩子享有赔偿款的70%,孩子的爷爷、奶奶享有赔偿款的30%。但现在又不同意了。
  鉴于孩子的情况,接待人员当场制作了接待笔录,告之刘某某要提供孩子的相关材料,决定为孩子提供法律援助,当即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海舞承办。
  刘某某刚走不久,孩子的姑姑和爷爷、奶奶也来到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孩子的姑姑称:因担心孩子母亲再嫁,钱落在孩子母亲手里后不给孩子治病。
  在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后,经过认真慎重分析后,中心人员和承办律师商量,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这起因赔偿款引发的亲情纠纷。
  承办律师首先告知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姑姑,按照法律规定,孩子的母亲有义务抚养孩子,老人担心刘某某不拿钱给孩子治病是多余的。这样消除了孩子爷爷、奶奶和姑姑的顾虑,同意拿出赔偿款中的20万元给孩子。中心人员趁热打铁,立即通知孩子的母亲来到法律援助中心,为双方制作了赔偿款的分配协议。紧接着就与用工方进行联系,针对受害方的家庭情况,中心人员和承办律师在与用工方协调的过程中,尽量为受害方争取最大限度的赔偿,最终在原来双方协议赔偿的基础上多争取得16680元。在对赔偿款进行分配时,又是一波三折:当事人临时变卦,甚至孩子的姑姑情绪一度激动到欲撕毁分配协议的地步。中心人员和承办律师及时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劝解,最终使当事人各方情绪恢复平静,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重新达成分配协议,一家人最终言归于好。
  (戴建旗)
  【慰问熊井村小学贫困儿童】6月1日,市司法局牵头市戒毒劳教所、市二医一道,组成慰问团到党建扶贫点、六枝特区新场乡慰问熊井小学全体师生。慰问团给熊井村小学师生带去了他们急需的物品:市司法局送去了两台电脑和打印机,市戒毒劳教所发动干警捐资5150元,为学校购买了书包等学习用品,市二医给孩子们送去了文具和水果。
  (戴建旗)
  【“四帮四促'‘进学校】6月1日,六盘水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教育考试科)、中共六盘水市律师协会总支委员会、中共贵州济元律师事务所支部来到六盘水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教育考试科)"四帮四促”联系点钟山区新星艺术小学,与学校师生一起开展“四帮四促"活动。活动中,济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凯还为师生们上了一堂内容丰富、生动、有针对性的法制课。
  (戴建旗)
  【举办依法治国专题讲座】6月10日,结合市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心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建党90周年"活动安排,市司法局举办了依法治国法理讲座。
  (戴建旗)
  【司法行政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召开】6月29日下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钟山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纪念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
  (戴建旗)
  【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7月7日,市司法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一行五人,到盘县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在盘县司法局的配合下,邀请了县人大相关领导参加。活动采取座谈、上门和电话的方式分别对8名受援人进行了回访。通过回访,受援人对法律援助的满意率为100%。
  (戴建旗)
  【法律援助宣传现身六枝公交车】六枝特区司法局党组在已开通发送法律援助手机短信后,经司法局党组同公交汽车公司协商,6月26日,法律援助的相关信息在六枝城区一、二路公交汽车电视显示屏幕上全天滚动播放,此举为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的宣传面和辐射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戴建旗)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结束】7月20日,六盘水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圆满结束。报名仍然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据统计,在网上报名阶段共有981名考生在六盘水考区报名,比2010年增长9%;在现场确认阶段共有720名考生通过了审核确认,比2010年增长了11%。(戴建旗)
  【六盘水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所)2011年度年检注册圆满结束]2011年4月至7月,市司法局对全市3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4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并圆满完成了教育培训工作。
  (戴建旗)
  【开展"八一"拥军慰问暨"送法进军营"活动】7月28日上午,市司法局领导带领局机关干部和律师一行10人来到市消防支队,开展拥军慰问活动,并实施了"法律十进”系列活动之一的"送法进军营”活动。慰问团与官兵亲切座谈,向市消防支队赠送一头200多公斤生猪和一些普法教材,并举办了"送法进军营"法制讲座。四个县 (区)消防中队官兵通过电视网络与市消防支队官兵共200人同步听取了讲座。
  (戴建旗)
  【凉都远教网开通"律师说法"]2011年,六盘水市司法局在凉都远教网在线视频中,添加了由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主办,市律师协会协办的"律师说法”栏目,旨在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并通过他们向整个农村地区传播农村常用基本法律知识,努力营造一种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全年22期"律师说法”栏目,紧紧围绕"诚信"、"安全"、"遗产"、"合同”几个和农村生活息息相关的主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每一集都以一个案例为切入点,有故事、有分析,围绕法规讲结果。
  (戴建旗)
  【市领导深入基层参与法律援助大回访】9月27日至28日,市领导徐立平、靳茹、邓刚等参与了市司法局开展的"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市领导一行9人先后到汪家寨、水钢、钟山区松坪菜场等地,回访了受援人周元兰、尹发昌、李群、张玲、张兰等。
  (戴建旗)
  【全市首例人民调解协议书通过司法确认】9月13日,盘县两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伤害补偿纠纷案件。为进一步消除双方当事人对人民调解效力的疑虑,促使调解协议及早履行,调解员及时向当事人提出了司法确认的建议,双方当事人一致采纳了这个建议,在调解协议签字后,于2011年10月11日前往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审查后依法确认了该调解协议的效力,当即出具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 (2011)黔盘民一调确字第1号。这是自201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颁布实施以来,全市首例人民调解协议书通过司法确认。
  (戴建旗)
  【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在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举行“送法进校园”活动】10月26日下午,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到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制讲座活动,700余名师生参加。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六盘水分所李富荣律师作了题为《侵权责任法规定中的校园维权》的法制讲座。
  (戴建旗)
  【省司法厅厅长刘伟一行检查指导工作】11月17日,省司法厅厅长刘伟、厅办公室主任汤敏一行深入到六盘水市司法局检查指导工作。
  (戴建旗)
  【戒毒劳教所一、三大队建设工程进行验收】 六盘水戒毒劳教所一、三大队建设工程是市委、市政府2007年度市重点建设的项目之一。11月17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六盘水戒毒劳教所、贵州三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公司、贵州新基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对六盘水戒毒劳教所一、三大队建设工程竣工进行验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戴建旗)
  【举办第七届农民学法用法知识竞赛】11月29日上午,六盘水市第七届农民学法用法知识竞赛在盘县石桥镇妥乐村古银杏风景区举行。水城县第二代表队荣获一等奖,盘县第二代表队、盘县第一代表队分别获得了二等奖,水城县第一代表队、六枝特区第一代表队、钟山区第二代表队分别获得了三等奖,六枝特区第二代表队、钟山区第一代表队获得优秀奖,并评出了高忠苏、徐瑞翔、李发达、杨文丽、王飞、陈燕敏、杨满玉、胡斌、胡建英和廖富荣10大农民学法用法状元。活动中,市司法局授予石桥镇"支持全市农民学法用法先进单位",并将妥乐村命名为"全市农民学法用法示范基地”。
  (戴建旗)
  【开展第11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12月4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发改委等83家市直单位在钟山大街,各县区也组织相关单位在辖区隆重举行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第11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大型活动。当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徐立平在六盘水电视台发表了法制宣传电视讲话。
  (戴建旗)
  【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被评为''贵州省优秀公证处"】贵州省公证协会在全省开展"全省优秀公证处”和"全省优秀公证员”评选活动。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等3个公证处被评为“贵州省优秀公证处”。
  (戴建旗)
  【六盘水戒毒劳教所二大队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市司法局劳教所二大队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于2007年8月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建设,因多种原因未能及时启动。2011年,市委、市政府把项目建设工作列为重点工作,落实配套资金660万元,并把该项目列为2011年底前必须开工建设的200个项目之一,于12月15日举行了开工仪式。
  (戴建旗)
  【10万干部职工参加2011年度学法用法考试]12月22日,全市举行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市直各部门、省属有关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各县、特区、区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近10万人参加了考试。
  (戴建旗)

知识出处

六盘水年鉴 2012

《六盘水年鉴 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六盘水年鉴》是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主办,六盘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辑出版的地方大型综合权威资料性文献,国内外公开发行。六盘水年鉴2000年创刊。此卷为2012年卷,登载2011年的内容,为了增强信息的时效性,保证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部分资料适当追溯或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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