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郵政汽車優先檢查通行的指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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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715
颗粒名称: 關郵政汽車優先檢查通行的指示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页码: 164-165
摘要: 郵政汽車負有傳遞政府公文及其他各種郵件等使命,爲求遞送迅速,不因檢查工作及通過渡口、關津、橋樑而遲滯。
关键词: 工作条例 汽车通行

内容

(一九五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郵政汽車負有傳遞政府公文及其他各種郵件等使命,爲求遞送迅速,不因檢查工作及通過渡口、關津、橋樑而遲滯,特予指示如下:
  一、郵政汽車,在車身上須有「定之標誌(如郵徽)以資識別。
  二、由西南交通部製發一種「郵政汽車優先檢查通行證」,證上蓋用交通部之部印,交由郵政總局西南區分局負責發給郵車押運員持用;郵局並加蓋經發章。
  三、如需優先通行之郵車,於檢查時,須出示上項所述之優先檢查通行證,交檢查人員或交通管理人員查核。
  四、檢查郵政汽車時,應以所搭乘客及乘客之行李爲主要對象,並應提前迅速檢查,無須依次候檢。但郵政汽車不得包庇載運違法人員,如經查出,對負責押運人員,定予嚴辦。
  五、郵政汽車所載之固封郵袋、郵套,可不予檢查。惟其中不得夾帶違禁品,如經查出,負責郵務人員應受加重法辦。
  六、郵政汽車經檢查後,由檢查機構出據證明,在行程中,如乘客並無增加,得不予重複檢查;惟檢查機構認爲有檢查之必要時,仍應檢查。
  七、郵政汽車經過各渡口、關津、橋樑,不論到逹先後,應准予隨到隨過。非遇必須急行的其他車輛或部隊,無須依次等候。
  以上各項,希各辦理檢查工作及有關交通管理之機構切實執行,並轉飭所屬執行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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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军政委员会的法令条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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