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各機關部隊節餘糧食必須工商部門批淮後始得出售的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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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714
颗粒名称: 關於各機關部隊節餘糧食必須工商部門批淮後始得出售的通令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页码: 162-163
摘要: 據重慶市工商局反映:近有部份機關、部隊單位,未經通過工商貿易機關自行在市埸上變賣糧秣支付書的惡劣現象。如重慶市工商局在軍粮倉庫撥粮帳上查出,七月二十七日永通米廠曾代財政部以六八八號支付提米三、一五九斤,二十八日先後代文敎部以五九〇號支付書提米二三、八六五斤,代新聞出版局以六七九號支付書提米一二、三五七斤。均係永通米廠私下向上述機關買入。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工商部

内容

(一九五〇年九月十二日)
  一、據重慶市工商局反映:近有部份機關、部隊單位,未經通過工商貿易機關自行在市埸上變賣糧秣支付書的惡劣現象。如重慶市工商局在軍粮倉庫撥粮帳上查出,七月二十七日永通米廠曾代財政部以六八八號支付提米三、一五九斤,二十八日先後代文敎部以五九〇號支付書提米二三、八六五斤,代新聞出版局以六七九號支付書提米一二、三五七斤。均係永通米廠私下向上述機關買入。又如糧食公司七月二十六日在重慶米亭子市埸售米,發現軍區後勤部供給科一同志持有公函一件及十萬餘斤之糧秣支付書二張,欲售與正在市埸進行投機套購的永通、協合祥等米廠老闆,經粮食公司同志阻止,始未售成。
  二、查糧秣支付書原規定不得自行出售。中央貿易部內粮供字第一五七號指示亦曾規定「非營業性質伽機關單位,不准出售粮食……節餘之粮食如需出售,必須持有領導機關之證明文件,經當地工商部門批准後始得出售。」上述各單位出售粮食現象,直接違反規定。不但使商人籍機逃稅,影響收入;而且削弱國營公司掌握市場的力量,造成奸商進行投機的可乘空隙,應引起嚴正的注意和制止這種嚴重現象的繼續發生。
  三、嗣後凡機關、部隊、學校等單位的節餘粮食,必須經過當地國營粮食公司,始得出賣。無國營粮食公司的地方,必須經過當地工商部門。嚴格禁止自行出售。
  以上,希轉如所屬,切實遵照執行,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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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军政委员会的法令条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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