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12706 |
| 颗粒名称: | 關於組織工商業戸協助稅收建立帳簿及發貨票制度等辦法的指示 |
| 分类号: | D630.1 |
| 页数: | 11 |
| 页码: | 136-146 |
| 摘要: | 據共同綱領第四十條規定:「國家税收政策,應實行合理負担」。關於工商業稅的徴收,原規定有:(一)自報查帳、依率計徵,(二)自報公議、民主評定,及(三)在自報公議民主評定基礎上定期定額三種方法,但我西南區由於解放在後,查帳計征的客觀條件和主觀條件均未具備,目前各地普遍採行的民主評議方法,在進行中,行業間、地區間難免有畸輕畸重的偏向,使正當工商業和國家稅收均受其影響。最近績征工商業税,雖已接受了經驗,針對着缺點,積極糾正,但根本在稽征方法上,正如第二届全國稅務會議所指出:「自報查帳、依率計征,是今後的正確方向和目標」。 |
| 关键词: | 工作条例 工商业 发货票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