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區政府工作人員保守國家機密規則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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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641
颗粒名称: 西南區政府工作人員保守國家機密規則第八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67
摘要: 西南區政府工作人員保守國家機密規則第八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政府工作人员 机密规则

内容

負責文件之收發、擬辦、審核、繕校、印刷、蓋印、管卷以及資料之調査統計等工作人員,均應遂守左列規定:
  1首長交辦以及在工作中所接觸到的任何文件或資料所載事項,均不得洩露內容;
  2不是自己應知道的事不應問,對別人不應知道的事木應說;
  3承辦的文件或資料,應妥愼保管不得散置;
  4經管的文件資料或案卷,未經允許不得攜出辦公室或機關大門;
  5凡無用的草稿和用過的臘紙以及失去時效無保留價値的文件,經請示决定銷毀者,應行銷毀;
  6辦公室內一切廢紙,不得隨地亂丟,必須投入紙簍,每日督促專人攜至指定處所予以焚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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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军政委员会的法令条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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