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報吿制度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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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632
颗粒名称: 關於建立報吿制度的規定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页码: 64-65
摘要: 爲貫澈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各項政策法令,加强上下聯繫,統一步調,交流經驗,以期順利完成任務起見,本會直屬各部門暨各省、區、市應定朋向本會作工作報告。
关键词: 工作条例 报告制度

内容

(一九五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十五次行政會議通過,二十九日發佈)
  爲貫澈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各項政策法令,加强上下聯繫,統一步調,交流經驗,以期順利完成任務起見,本會直屬各部門暨各省、區、市應定朋向本會作工作報告,茲規定如左:
  (一)本會各委、部、會、院、署、行、局、處、廳及各省、區、市,毎兩月(逢雙月)須向本會主席作一次綜合性的書面工作報吿,於次月十日前送達本會。各省、區、市有關業務性專題報告,應同時抄送本會各主管部門一份。
  (二)大會毎兩月向中央作一次書面的綜合報告;各部門向本曾主席所作的報告,應同時抄送中央各主管部門一份。
  (三)報告內容應着重說明政策執行的基本情況、成績與優缺點,有重點的在當前主要工作的重要問題上,認眞分析,指出發展的特點、傾向和問題的癥結所在,並提出解决的辦法和意見。
  (四)本會各委員均有單獨向本會主席隨時反映情况及陳述意見的責任。各級政府應協助住在地委員迅速的將此項意見或報告,送達本會主席。
  (五)各省、區、市應在每一中心工作結束時,作出較全面的總結報告,要求做到有重點、有分析、有結論,簡明扼要的寫出完成任務的情況和執行政策的經驗敎訓。(六)各省、區、市凡有關政策執行的重要决定、指示、命令、規章、條例及重要調査統計數字等,除以行政隸屬關係發出者外,應同時檢送本會二份。
  (七)報告用紙以十六開本大小爲標準,從右到左,工楷直書,加註標點符號,字跡力求整潔醒目。
  (八)本會各委、部、會、院、署、行、局、處、廳及各省、區、市對其下級如何建立報吿制度,可自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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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军政委员会的法令条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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