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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西南軍政委員會暫行公文處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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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596
颗粒名称:
西南軍政委員會暫行公文處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59
摘要:
西南軍政委員會暫行公文處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军政委员会
公文处理
内容
文稿判行後,如曾經核稿人或判行人删改;而擬稿人尙未知悉者,應由承辦單位先送擬稿人看過再交繕,使其增加經驗,並有陳述意見之機會。如擬稿人不在本會會址以內,限於時間及距離,得俟繕發退稿後,再由承辦單位送閱之。
知识出处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军政委员会的法令条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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