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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西南軍政委員會暫行公文處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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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586
颗粒名称:
西南軍政委員會暫行公文處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页码:
57-58
摘要:
西南軍政委員會暫行公文處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军政委员会
公文处理
内容
承擬文稿無諭是否屬於通案(訓令或公函等之同時普遍行達多數機關者,稱爲通令或通函,通令通函等統稱通案),除受文機關以外尙渉及其他機關,必须使其了解者,可用抄致方法,於文末註明抄致某某機關字樣,卽不另辦稿行文。稿面受文者一欄,應由擬稿人塡明其全名稱及地址,如通行或抄致機關較多,該欄不能容納時,可於稿末或另紙詳列,以便繕印分發。
知识出处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军政委员会的法令条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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