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图书馆
重庆图书馆
机构用户
重庆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西南軍政委員會試行辦事通則第九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542
颗粒名称:
西南軍政委員會試行辦事通則第九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49
摘要:
西南軍政委員會試行辦事通則第九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军政委员会
办事通则
内容
本會各部門機要文電之收發、抄錄、保管等事宜,由各部門機要祕書掌管,或指定專人兼管。各部門對此項機要人員的配備,須經辦公廳審戡登記,辦公廳對其機要工作之執行,並兼有督促考核之責。關於機要文電的處理辦法,由辦公廳訂定之。
知识出处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委員會法令彙編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军政委员会的法令条例汇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