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區組織聯合診所醫藥合作社暫行辦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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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487
颗粒名称: 川南區組織聯合診所醫藥合作社暫行辦法草案
分类号: R197.6
页数: 3
页码: 155—157
摘要: 貫澈『面向工農兵、預防爲主、團結中西醫』衛生工作總方針,在互相學習交流經驗、提高政治與技術水平,在公私兼顧的基礎上,發動中西開業衛生工作者,以高度爲人民服務,爲病人負責的精神,自即走向私人合作制,遵照政府衛生工作方針,並接受一定地區的防疫保健工作,在適當地區,組織聯合診所,以適應廣大人民醫洋藥需要。
关键词: 诊所 联合诊所 合作社

内容

(一) 總則
  貫澈『面向工農兵、預防爲主、團結中西醫』衛生工作總方針,在互相學習交流經驗、提高政治與技術水平,在公私兼顧的基礎上,發動中西開業衛生工作者,以高度爲人民服務,爲病人負責的精神,自即走向私人合作制,遵照政府衛生工作方針,並接受一定地區的防疫保健工作,在適當地區,組織聯合診所,以適應廣大人民醫洋藥需要。
  (二) 組織
  1. 根據各市、縣、區、鄕衛生人員數量,地理條件經濟情况,工贖場所,居民分佈等情况,由主管衛生機關統一計劃,並指定設立聯合診所的地點。
  2. 性質:以私人合營形式爲原則,或民辦公助,由地方政府及衛生行政機關,予以協助(如房屋藥械等。
  3. 組織形式:以自願合作,民主管理分工負責爲原則,在民主集中制下,由參加衛生人員互推主任一人,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試辦期中可縮短爲半年)。
  4. 會計員可由參加人員兼任或聘請專人担任,負責掌管珍所現金保管,會計出納及一切統計、文書、事務工作。
  5. 聯合診所:由當地衛生行政主管機關負責領導縣、市、區衛生局、科、院、所在技術上有指導協助之責。
  6.断設立之聯合診所,必須先向當地政府和衛生行政主管機構申請審核登記請領開業執照,經批准後方可營業。
  7.聯合診所經當地政府批准營業後,接受衛生行政機關之管理,而且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可免納工商業稅:
  (1)接收一定之戰勤、防疫、保健等任務,及負担一部份免費門診者。
  (2)確實按衛生行政機關規定之標準收費者。
  (3)不對非就診之病人售藥者。
  (三)職責
  1.主任,貪責領導診所一切行政業務及學習事宜,按期向當地衛生行政主管機關彙報工作情况,幷盡力發展業務及發揚參加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
  2.參加診所人員,應團結一致,服從領轉,積極工作,遵守制度嚴行公約,踴躍參加學習,及協助政府進行(醫院院診所管理暫行條例)的指定工作;
  (一) 傳染病的防治工作;
  (二) 婦幼衛生檢查與指瀉;
  (三) 學校衛生檢查與指導;
  (四) 居民健康檢查和訪視;
  (五) 指導或担負衛生人員的訓練;
  (六)廣泛進行一般衛生宣傳敎育;
  (七)推進環境衛生工作;
  (八) 其他有關公共衛生事項;
  (九) 組織羣衆依靠羣衆,作全面性的預防或接種工作;(十)疾病統計疫情報吿,努力完成上項任務,作一個光榮的人民醫務工作者。
  (四) 參加退出及獎懲
  1. 參加:凡係醫務工作者協會會員,自願參加辦合診所組織者,幷持有衛生時開業執照,成僞政府頒發之開業執照或證書者,方可塡具申請書,經當地衛生行政機關,審查合格後方将參加。
  2.退出:凡欲退出診所,應塡具退出申請書,經診所全體人員通適,報請衛生行政機關批准後,方可退出。
  3.獎勵:凡.工作積極負責及對診所或人民有重大貢獻者,得報請當地政府及衛生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准後,給予獎狀或表揚。
  4.懲罰:參加人員有違反制度公約及侵害診所利益時,依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敎育、開除等處分,或送交政府法辦。
  (五) 任務
  1.診療工作:以一般診斷治療工作爲主要業務,診療工作應儘速逐漸走向科學化,可能時應實行分和制,對自己不能治療的急性傳染病和病况、死亡病人,要用簡單迅速的手續(在一、二小時內)負責請人會診,或轉送到公立醫院或專科醫療機構診治,以期減少死亡率。
  2.發藥配方:聯合診所附設有藥室者,除診治療發藥配方外,槪不接受配製外來處方及出售藥品。
  3.加强政治業務學習,制定學習制度,全體參加學習,除結合實際侍事學習政治以提髙思想認識外,應加强業務學習以提高技術,幷經常交流經驗,統計中西療法效用,以收到截長補短互助團結的效果,同時更應協助其他醫務工作者進行學習。
  4.農村中的聯合診所:應附設婦幼保健站,如無婦幼保健站,應兼辦婦幼衛生工作(如無專門人材暫不設)。
  (六) 經費及工薪
  1.經費:按自給自足爲原則,在成立時由參加人員以現金成實物
  (對業務上所需之房屋、藥品、器材、條具等由民主評定價格)入腴作爲診所事業基金,如有新聯合診所成立之必要,而遇經費有困難時,得申請営地政府酌情協助解决之。
  2.收費:一切收費依照當地實際情况,擬定標準,經當地衛生行政機構批准實行,隨診配方發藥,藥費利潤不得超過30%。
  3.減免費:在轸所能力條仲許可下,應對貧苦病人酌量減或免費,貧苦烈軍屬有優先權,減免費以門診人數百分之五——百分之十,但以不妨礙業務之維持爲原則。
  4.人員工薪:按醫務人目工薪標準評定調整,以按勞取酬爲原則,根據技術能力,工作表現及經驗,民主評定之,按月支給,如收入不足開支時,可按比率數酌減支付。
  5.盈利:待事業開展,收入有盈利時,每月提出百分之二十作事業基金,百分之十作爲福利基金,百分之五十作爲股東紅利,其餘20%以民主評定處理。
  (七)工作制度
  3.作息時間:以門診出診篇原則,門診按照政府規定辦公時間執行工作,以儘量便利羣衆爲原則,下班後由參加人員一或二人輪流値班,出診在不影響門診情况下隨請隨到。
  2.月報制度:每月向當地衛生行政機關書面一次,再由衛生行政機關彙總轉報上級及層報衛生廳。
  3.會議制度:每月召開全體大會一次,由主任召集,總結全月工作及佈置下月工作,每星期召開工作檢討會一次,檢查一週工作,必要時得由主任召開臨畤會。
  4.人員守則:各診所分別製定詳細工作制度及人員公約,必須共同遵守之。
  注意事項:
  1.對急重病人應儘先診洽,不得以掛號費多少限制之;
  2.被傳染病人汚染之物品,非經嚴密消毒後,不得移置、拋棄,或再行使用;
  3.候診室應經常保持整潔,進行候診衛生宣傳敎育,並須注意避免門診病人相互間的傳染;
  4.規定之診療時間外,應有値班之醫護人員,對急症病人卽時應診。
  試辦區域:
  濾州、自貢兩市,應迅速發起組成,各專區應以所在地作試辦,並另擇一、二縣作篇試辦,俟取得經驗後再次第推行,以辦到普及爲止。
  附公約參考:
  1.按時上班、下班、値班、不過到、早退。
  2.交班時要負責把任務及記錄交代淸楚,並檢查物品,如有或失損壞者負責賠償。
  3.愛護公共物品器材,厲行節約,減少浪費。
  4.對病人要親切,和藹,耐心,工作要用心,細緻,盡力改正惡劣腐朽的舊工作態度和作風。
  5.看新病人要寫病歷,一切檢查、診斷、治療、進步、結果,均要有明確的肥錄。
  6.服從主任領導,發揚團結互助友愛民主精神,齊心合力搞好工作。
  7.爲鞏固壯大組織發展業務,必須展開批評與自我批評,提倡民主管理及工作合现化建議。
  8.反對互相攻擊、嫉妬、報復、自私自利等舊社會不良作風。
  8.要踴躍參加及負責執行政府號召及分配之衛生防疫保健任務,不得籍故推卸。
  10.努力工作,擴大業務,並負責推行衛生宣傳敎育,爲消滅本區內過去的封建迷信思想及不衛生習慣而奮鬥到底。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法令彙編》

出版者: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辦公廳

《法令彙編》一书主要叙述了川南區各級政府工作人員保守國家機密的實施暫行辦法、關於檢發祕書業務工作的檢査報吿的指示、川南人民行政公署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等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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