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法令彙編》 图书 |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12479 |
| 颗粒名称: | 關泠各幼兒園班廢除識字敎學辦法的通知 |
| 分类号: | C40 |
| 页数: | 2 |
| 页码: | 149—150 |
| 摘要: | 根據新民主主義敎育方針及新學制之規定:「兒童七足歲入小學,在幼兒園中不進行識字敎學,識字應備是小學的任務,幼兒園的幼兒,年齡太小,過早的識字,很易使他們喜歡安靜地鑽到讀寫的門裹去,不喜歡活動,妨害他們的全面發展,特別會影響到他們的健康,使之趨於,畸形的發展,所以幼兒園中以不進行識字敎育爲原則,大班(六到七歲)幼兒,由於詆言發展的自然要求,從實際中隨意認識幾個字是不妨害的,但不能予以不恰當的鼓勵。 |
| 关键词: | 幼儿园 识字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