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評選農業勞模及召開勞模會的補充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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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451
颗粒名称: 關於評選農業勞模及召開勞模會的補充通知
分类号: F313
页数: 1
页码: 110—110
摘要: 根據明年以糧食増產爲主的方針,各地應特別注意評選當地各種豐產主要食糧(紅苕、水稻、包谷等以當地主要民食爲主)的農民爲主。其人數比率應與工原作物幷重,沒有工原作物成工原作物少的地區則以食糧作物勞摸爲主。
关键词: 农业 劳动模范 劳模会

内容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五日發出
  茲特補.充通知有關評選農業勞模及召開縣勞模會議的三個問題:
  一、關於勞模評選的比率問題:根據明年以糧食増產爲主的方針,各地應特別注意評選當地各種豐產主要食糧(紅苕、水稻、包谷等以當地主要民食爲主)的農民爲主。其人數比率應與工原作物幷重,沒有工原作物成工原作物少的地區則以食糧作物勞摸爲主。以總結並打下明年推廣豐產經驗的基礎,工原作物勞模需選有突出經驗及改進技術者。評選時需依前後指示强調政治條件。
  二、關於召開縣勞模會的間題:各縣應按農業人口的萬分之三選出勞模在節約原則下召開縣勞模會議(不要强調每縣都開,邊遠山區人口少羣衆條件不够就不開),時間不得超過五天,經費統撥專署掌握,在規定標準内(卽按會議伙食費平均每人二萬元獎勵費二萬元公雜(包括宣傳會埸飾置及小型農業勞模事蹟產品展覧)一萬元)専署可以統籌調劑使用,不開勞模會的地區可以選送代表列席川南區勞模會議(按通知
  三、現按各專區農業人口的多少,核定內江區五、〇〇〇萬元,樂山區二、〇〇〇萬元,濾縣區四、五〇〇萬元,宜賓區三、四〇〇萬元,自貢市一二五萬元,瀘州市一七五萬元,希統籌掌握分配各縣依照節約精神應用,並在會議後十天內檢據向農林廳報銷。
  以上三點如與前發指示有出入應依本通知辦理。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法令彙編》

出版者: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辦公廳

《法令彙編》一书主要叙述了川南區各級政府工作人員保守國家機密的實施暫行辦法、關於檢發祕書業務工作的檢査報吿的指示、川南人民行政公署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等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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