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將追回會汚物資遵期解報以淸積案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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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430
颗粒名称: 爲將追回會汚物資遵期解報以淸積案的指示
分类号: D9
页数: 1
页码: 86—86
摘要: 我們糧食系統曾於今年初遵照行署二月十五日署糧秘字第卅一號指示貫澈反貪汚運動以後,各級局庫卽採取各種不同方式,進行了道一反貪汚工作。
关键词: 积案 清理工作 法令

内容

川南行署財政糧食局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發佈
  各專、市、縣、糧食局長:
  我們糧食系統曾於今年初遵照行署二月十五日署糧秘字第卅一號指示貫澈反貪汚運動以後,各級局庫卽採取各種不同方式,進行了道一反貪汚工作。是有成績的,截至七月份止,已淸出貪汚犯四百餘人,均予以分別處理。其貪汚物資僅糧食一類解放前後卽達四千餘萬斤,人民幣五千二百餘萬元,另有棉花、布疋、白糖、菜油、黃金、銀元等大批物資,有的已全部追回,有的已追回大部。但各縣糧局對這一龐大數字有的存入銀行却未在會計方面報脹。迄今又陸績發現不少貪汚案件,也未隨時報告,現在爲了淸理積案將追回之貪汚物資,應卽逐級解報,特作如下指示:
  (一)各級局庫已追回之各種糧食一律入庫,在會計方面入脹專案上報。
  (二)人民幣、金銀、(包括物資折價追回的)非糧食類物資,也應通過會計手績一律解報實物,人民幣由銀行專案匯兌。一(三)以上已追回之各種數字統限於十二月卄日前層報我局。
  (四) 尙未追回而可能追回者,應根據我局十月二十日發出的糧會字第一二四五號指示淸理舊眼積案的精神辦理。
  (五) 又陸續發現之貪汚案件,仍希按照貪汚人員統計報吿表,悉數逐級上報。
  (六) 以上各項希卽轉知所屬速遵辦爲要。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法令彙編》

出版者: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辦公廳

《法令彙編》一书主要叙述了川南區各級政府工作人員保守國家機密的實施暫行辦法、關於檢發祕書業務工作的檢査報吿的指示、川南人民行政公署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等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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