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管制教育獎懲勞改犯人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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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389
颗粒名称: 為管制教育獎懲勞改犯人的通知
分类号: D9
页数: 2
页码: 34—35
摘要: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廳一九五一年九月一日發出 近査各地巳編勞改犯人在管制敎育獎懲各方而發生了許多錯誤問題,對勞改工作極爲不利。因此,爲了推進今後工作糾正錯誤起見,本廳特作幾項决定通知。
关键词: 劳改犯 教育 奖惩机制

内容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廳一九五一年九月一日發出
  近査各地巳編勞改犯人在管制敎育獎懲各方而發生了許多錯誤問題,對勞改工作極爲不利。因此,爲了推進今後工作糾正錯誤起見,本廳特作以下幾項决定通知如下:
  (一) 管制教育問題:
  一、 對勞改犯人管制方面:對勞改犯人必須實行嚴格的軍事管制,犯人的一切行動與工作必須有武裝看管,不能任其自流,不准犯人下街,不准接見會客,犯人家屬接見要持有當地人民政府介紹信之證明,否則一律不准,犯人買東西要支現錢,一槪不准餘欠記服。
  二、 教育方面:嚴格會議、會報、學習、勞動、工作等各極制度,各單位可根據自己單位實際情况具體訂出生活工作時間表,嚴格遵照執行,對犯人的敎育材料可先行自己選擇,結合實際,著重思想敎育,絲毫不得敷衍塞責。
  (二) 對犯人的獎裡問題:
  一、 獎勵方面:犯人在實行强迫勞動改造當中,對於學習、勞戳積極井有一定成績者,應進行表揚,推動工作,但絕對不能提勞動英雄模範等稱號,以免犯人與人民「魚目混珠」,敵我不分,在犯人住地宿含更不得宣掛領袖像、偉人像、黨國旗等;幷嚴格各單位私畫領袖像,但可以在大會上進行口願表揚或物質獎勵,發給犯人手巾、學習本等東西以資鼓勵,提高其勞動情緖,推動工作,這是必要的。
  二、 懲罰方面:在管制勞改犯人中,如發生犯人錯誤不法現象,絕對禁止吊打侮辱行爲,可以給以加刑處分,但必須事先與原審判機關商量同意後才能進行。殺人必須具文將犯人罪惡事實呈請上級機關正式明文批准方得執行。嚴禁風頭主義、目無組織法紀、先斬後奏或邊斬邊奏的違法行動(正在進行暗殺與暴動者除外)。
  (三) 對提送犯人處理犯人的權限手續問题:
  一、省與省提送犯人持有西南公安部明又介紹證明才得提送犯人,否則無效。二、 專區與專匿提送犯人必須經過行署勞改處之介紹證明。
  三、 縣與縣、區與區、鄕與鄕等單位之手續如此類推,嚴禁越級或越地區的不講手續亂提犯人,以發生錯謨。對道一問題各領導機關負責同志須細心考慮細緻愼重,勿粗枝大葉光求簡便。
  以上幾項規定望各領導機關接到後,希卽詳細討論硏究,深入傳達佈置,暫於試行,如有不安之處希卽提出意見以便修正或補充之。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法令彙編》

出版者: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辦公廳

《法令彙編》一书主要叙述了川南區各級政府工作人員保守國家機密的實施暫行辦法、關於檢發祕書業務工作的檢査報吿的指示、川南人民行政公署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等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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