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图书馆
重庆图书馆
机构用户
重庆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川南區禁煙禁毒實施辦法修正草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382
颗粒名称:
川南區禁煙禁毒實施辦法修正草案
分类号:
D9
页数:
2
页码:
25—26
摘要:
各級政府不得收買鴉片。亦不得允許以鴉片抵檄公糧、稅款。所沒收之鴉片應召開掌衆大會,當衆焚域,或用流水冲洗辦法,不准絲逢保存或作其他用途。
关键词:
禁烟
禁毒
法令
内容
第一條 根據中央人尺政府政務院關於「廢禁鴉片烟毒的通令」及西南軍政委會「關於禁絶鴉片烟毒的實施新法」並按我區實際情况衆訂本辦法。
第二條 嚴禁種植鴉片,自本辦法公佈之日起,已種烟苗,一律全部剷除,改作農作物,違者從嚴處分。
第三條 嚴禁販運和販賣鴉片,白面、金丹、陵唆、及其他艱似毒品,原有運銷販賣祢品之商販,限於本辦法在當地公佈之十日內,向當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機關呈繳其全部存貨,倘有繼續販運烟審或抗繳存貨者,定予嚴厲懲辦。
第四條 嚴禁開設鴉片烟館,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一九五〇年二月二十四日通令公佈後,繼續營業之鴉片烟館,於本辦法在當地公佈後,向當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機關繳呈其全部烟具及存貨者,免予懲處,如現在仍抗不繼呈或繼續開設烟館,或採取其他分散隱蔽方式,供給吸食烟毒人以烟毒者定予暇厲懲辦,並應沒收阍於烟飴部份之房屋和像俱,及酌科烟館主人以適當罰金,其罰金數目,由人民法院判定之。
第五條 嚴禁製造白面、金丹,及其他類似寄品。原有製造人,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機關自首,並繳呈其全部製造工具及存貨者,免予懲處。如本珈法在當地公佈後,仍權續製造成抗不自首者,定予嚴辦。
第六條 嚴禁各藥商出賣目製白面、金丹、及其他類似毒品之原料。其現有全部存貨,應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辦理登
記,取得憑照後,方准出售,遠者以販賣烟毒論處。
第七條 各級政府不得收買鴉片。亦不得允許以鴉片抵檄公糧、稅款。所沒收之鴉片應召開掌衆大會,當衆焚域,或用流水冲洗辦法,不准絲逢保存或作其他用途。
第八條 對癮民處理部注:
甲、癮民應向各級人民政府定自報登記限期戒絶。
乙、登記時城市由公安部門鱼責,區由區人民政府或區公所負責,鄕由郷人民政府或郷農協膏算責,統由該縣區禁烟禁寄委員會指導,其所品烟具等,應切實如蘋交由各級公安機關保管,經各級禁烟禁毒委員會决定,開窣衆大會時繳由該會當衆焚燉,並應當衆宣佈繳獲來源及數量,敎育羣衆。
丙、癮民戒烟辦法:
一、已登記癮民,願自戒者,應按第二目規定期限或絶,隨時向當地政府機關報吿戒烟情况,不自戒者,可按各地人數多少,組織起來進行敎育提高覺悟,實行勒戒,其藥品伙食費用等一律由煙癮民自己負責,對貧苦癮民藥費可酌予減免。
二、凡癮民在五十歳以上者,限於本期法公佈之日起,一百天以內戒絕,年在五十歳以下者,一月內戒絕,如確係年老力衰,有其他疾病必須延期者,可經其家屬中請當地人民團體農民協會證明,經常地人民政府或公安衛生機關査驗屬實者,酌情予以延期。
三、 癮民於自行戒絕烟毒後,經當地羣衆團體證明,塡具切結書保證不再吸食,送當地人民政府或公安衛生機關驗實者,得取銷管制。
四、 逾期尙未戒絕或戒而復吸者,除勒戒外並予處罰。
五、 少數遊民乞丐,實無力執行戒烟者,得由人民政府酌情收容戒絶,並予勞動改造。
六、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機關應配製戒烟藥品及宣傳戒烟戒毒藥方,並應視當地財政力量及具體情况,以縣市爲單位,有重點的設置戒烟所。
第九條 凡持有武器保護運販烟毒者,應按西南區禁絕鴉片烟毒治罪暫行條例第五條之規定懲處。
第十條 各輪船公司、汽車公司、木船公司及其他運輸公司乏業主及員工,有協助政府査禁烟毒檢舉烟犯之責,其有觀著成績者,各級政府可酌情予以口頭或文字獎勵,倘有業主成員工,利用其職業之便,進行或幣助人進行祕密販運烟審者,定予從嚴處分。
第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設立禁烟禁憲委員會,由民政、公安、衛生部門,及备級人民團派員組成,民政部鬥負組織負責。
第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協同人民團體及一切文化敎育機關,通過各種宣傳方式,進行廣泛的各團體應首先負責淨化本團內瘾民,各縣市人旧代衣泠議,應作専題討論,作出明合當地情况的决.歸,交由禁烟禁况委員會執行。
第十二一條 各級地方政府,及地方部隊緝澱烟毒案件須將人證物證全部送緻公安機關以便審訊,嚴禁亂抓、亂押、亂打等現象。
第十四條 少數民族聚居地區,首應禁種禁運,對癮民應加强說服敎育,有步課的應行戒絶。
第十五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辑隨時經本區禁烟禁農委員會修正補充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前頒之川南區禁斜以毒實施細則作廢)。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出版者: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辦公廳
《法令彙編》一书主要叙述了川南區各級政府工作人員保守國家機密的實施暫行辦法、關於檢發祕書業務工作的檢査報吿的指示、川南人民行政公署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等相关说明。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