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區幹部療養院住院辦法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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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352
颗粒名称: 川南區幹部療養院住院辦法第四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85
摘要: 川南區幹部療養院住院辦法第四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疗养院 住院办法

内容

凡住院之幹部不得帶眷屬(妻兒)、隨員和武器,所帶一切服裝用具,入院後一律交院部驗收,淸洗消毒後予以保存(不得帶入病室),待病愈出院時,仍然發還本人。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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