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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川南區革命烈士革命軍人家屬子女入學優待暫行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339
颗粒名称:
川南區革命烈士革命軍人家屬子女入學優待暫行辦法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84
摘要:
川南區革命烈士革命軍人家屬子女入學優待暫行辦法。
关键词:
工作条例
革命烈士
家属
暂行办法
内容
第一條爲解决本區貧苦烈軍屬子女入學問題,根據「革命烈士家屬、革命軍人家屬優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烈軍屬于女,係指革命烈士、革命軍人親生的子女,及依靠其生活之十六歲以下的同胞弟妹。
第三條烈軍屬家庭生活確實貧苦,其于女適合入學年齡及其他入學條件且非經優待不能繼續升學者,始可享受優待。
第四條凡合於第三條規定之烈軍屬于女經審查批准後,可享受下列優待:
1.入學時,免繳學費。
2.小學雜費、書籍費補助,初小一萬二千元,高小一萬
五千元(只限於一九五二年上年度一次),由指定機關發給。
3.學校中所設助學金名額,在與一般學生同等條件下,烈軍屬子女有優先享受權。
第五條烈軍屬子女申請優待時,必須持烈、軍屬證明書,及鄕農會或城市公安派出所對其家庭生活情况之證明書,連同本人申請書,一併送校,由學校轉縣市文敎科(局)及民政科批准後,始得享受優待。
第六條本辦法所規定的各項優待,在同等條件下應先烈屬後軍屬。
第七條本辦法適用於川南區各公私立學校。
第八條前由川南行署文敎廳發給的烈軍屬子弟入學優待臨時證件,自本辦法實行後卽作廢。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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