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區農業技術學校設置試驗農埸暫行辦法第十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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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333
颗粒名称: 川南區農業技術學校設置試驗農埸暫行辦法第十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84
摘要: 川南區農業技術學校設置試驗農埸暫行辦法第十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农业技术学校 暂行办法

内容

農產品處理,蔬菜豆類等可以市價八折售給師生伙食團或按市價銷售市場。糧食及主要收益經學校行政同意後,可自行出售於國營糧食公司,按當日牌價登賬作爲收益數字,現金一律存放人民銀行。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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