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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農業生產的十項政策佈吿第十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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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317
颗粒名称:
農業生產的十項政策佈吿第十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79
摘要:
農業生產的十項政策佈吿第十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农业生产
布告
内容
監督地主勞動生產,改造不事生產的懶漢逐步成爲勞動力。凡押金、賠罰已經了淸手續的地主,其餘資允料投入生產,他人不得干涉。押金、賠罰尙未了淸者,如能積極設法從事勞動生產,其所欠押金、賠罰,仍可酌情減免。對於怠忽耕作,荒廢田地,破壊生產者,給以嚴厲懲處。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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