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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十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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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295
颗粒名称:
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十八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68
摘要:
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十八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农田灌溉
暂行章则
内容
凡有損壞渠道、建築物、機器或違背養護管理公約規章者,得視其情節輕重,分別予以修復,賠償或受人民法院依法懲處。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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