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十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295
颗粒名称: 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十八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68
摘要: 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十八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农田灌溉 暂行章则

内容

凡有損壞渠道、建築物、機器或違背養護管理公約規章者,得視其情節輕重,分別予以修復,賠償或受人民法院依法懲處。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