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十六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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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293
颗粒名称: 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十六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68
摘要: 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十六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农田灌溉 暂行章则

内容

管理機構所徵一切費用,得斟酌情况自行保管或就地受人民銀行保存,根據預算計劃開支,最後向羣衆作報銷,如經費鉅大,可通過代表大會另組保管委員會,執行徵收、保管、發放等專職。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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