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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十六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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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293
颗粒名称:
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十六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68
摘要:
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十六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农田灌溉
暂行章则
内容
管理機構所徵一切費用,得斟酌情况自行保管或就地受人民銀行保存,根據預算計劃開支,最後向羣衆作報銷,如經費鉅大,可通過代表大會另組保管委員會,執行徵收、保管、發放等專職。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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