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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六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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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283
颗粒名称:
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六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67
摘要:
川南區農田灌溉事業管理養護暫行章則第六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农田灌溉
暂行章则
内容
凡屬政府貸款舉辦之新興大、中型灌漑工程,於完工後必須立卽組織管理機構,在機構初成立之一至三年內。
應由原主辦工程機關酌留技術人員若干人參加管理工作(此項酌留人員之工資以不増加農民負担爲原則)。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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