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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川南區獸疫防治試行條例第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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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269
颗粒名称:
川南區獸疫防治試行條例第八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64
摘要:
川南區獸疫防治試行條例第八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防疫工作
试行条例
内容
疫戶、疫村、及疫區的决定,以及封鎖令的頒佈,或解除的辦法如下:關於個別農戶者由區人民政府决定,報縣備案;關於整個村鎭者,由縣人民政府决定,報專署備案;關於全縣者,由專員公署决定,報行署或西南軍政委員會備案。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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