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區土地改革中山林處理辦法的實施辦法第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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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250
颗粒名称: 西南區土地改革中山林處理辦法的實施辦法第八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58
摘要: 西南區土地改革中山林處理辦法的實施辦法第八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土地改革 处理办法

内容

地主購買農民的「靑山」應歸還給原出賣「靑山」的農民,地主於解放前出賣給工商業家或富農之「靑山」除將山林沒收由人民政府處理外,對其出費之「靑山」可酌情給工商業家或富農以適當補償,(如折合一定數量的林木作爲補償)徵收其全部「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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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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