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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川南區公路可耕土地暫行管理辦法第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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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233
颗粒名称:
川南區公路可耕土地暫行管理辦法第四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51
摘要:
川南區公路可耕土地暫行管理辦法第四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土地管理
暂行办法
内容
第一條所指之可耕地,凡參加公路義務養護之農民,尤其是包養組員有優先承租權,但養路取土時,如傷及靑苗,得補償其種籽人工費,及免去此部份收益。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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