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區公私合營企業公股公產處理暫行辦法第五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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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213
颗粒名称: 川南區公私合營企業公股公產處理暫行辦法第五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50
摘要: 川南區公私合營企業公股公產處理暫行辦法第五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合营企业 暂行办法

内容

交通銀行將接管企業公股部份轉爲投資後,應卽與企業單位建立表報制度。每月由企業單位編送會計報表一式
  六份,除自存一份外其餘五份送當地交通銀行加具審核意見,以一份自存,以四份送交通銀行川南支行。再由交通銀行川南支行加具審核意見以三份送行署財政廳以
  一份存查。財政廳應將上項報表核轉川南財委、西南財政部各一份備查。至於季度和半年結算會計報表之編送程序及份數同上。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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