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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川南區公私合營企業公股公產處理暫行辦法第三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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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211
颗粒名称:
川南區公私合營企業公股公產處理暫行辦法第三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49
摘要:
川南區公私合營企業公股公產處理暫行辦法第三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合营企业
暂行办法
内容
各級財政部門按照財委劃分企業領導系統對接管國民黨各級反動政府及沒收戰犯官僚反革命分子並惡霸地主之股權,旣未接收股票據,亦未淸理,僅在行政方面予以領導者,除行政管理應移交各該主管業務部門管理外,交通銀行應卽進行淸理。經確定股權後,一方面調換新股票保存;一方面備具正式印領及塡列投資明晰表(公私股比例,公股若干,毎股金額若干、共計金額若干)送交財政部門,以憑轉爲投資。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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