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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川南區城市房地產評價委員會組織辦法第十二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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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203
颗粒名称:
川南區城市房地產評價委員會組織辦法第十二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46
摘要:
川南區城市房地產評價委員會組織辦法第十二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房地产
委员会
内容
產權人對於評定之房地價有異議時,得於接到納稅通知書後,先行交納稅款,幷於十五日內,向本會申請覆議,本會認爲有覆評必要時,應卽重行評定。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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