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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川南區城市房地產稅稽征辦法第十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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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189
颗粒名称:
川南區城市房地產稅稽征辦法第十八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45
摘要:
川南區城市房地產稅稽征辦法第十八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房地产税
内容
不按期交納稅款者、除限日追繳外,並按日處以應納稅額百分之一的滯納金。
逾限二一十日以上不交稅款,稅務機關認爲無正當理由者,得移送人民法院處理。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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