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區城市房地產稅稽征辦法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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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189
颗粒名称: 川南區城市房地產稅稽征辦法第十八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45
摘要: 川南區城市房地產稅稽征辦法第十八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房地产税

内容

不按期交納稅款者、除限日追繳外,並按日處以應納稅額百分之一的滯納金。
  逾限二一十日以上不交稅款,稅務機關認爲無正當理由者,得移送人民法院處理。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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