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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川南區城市房地產稅稽征辦法第十三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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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184
颗粒名称:
川南區城市房地產稅稽征辦法第十三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45
摘要:
川南區城市房地產稅稽征辦法第十三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房地产税
内容
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地產評價公吿後一惆月內將房地坐落、房屋建築情况及間數、面積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如產權人住址變更、產權轉移或房屋添建、改裝、因而變更房地價格者,並應於變更、轉移,或工竣後十日內申報之。免稅之房地產,亦須依照前項規定,辦理申報。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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