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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川南區城市房地產稅稽征辦法第五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176
颗粒名称:
川南區城市房地產稅稽征辦法第五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44
摘要:
川南區城市房地產稅稽征辦法第五條。
关键词:
工作条例
房地产税
内容
下列房地産免納房地產稅:
一、軍政機構(包括:1.各地向政府財政部門支領軍事、行政經費的機關;2屬於中央人民政府組織系統內各院、會、部、署、行;3.支領事業經費而本身無膏業性質之事業機關。)及人民團體(指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或各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准備案之各桢社會團體而言)自有自用房地。
中國共產氟及各民主黨派自有自用之房地產可比照人民團體免納房地產稅。
二、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包括已立案或備案之公私立訓練班)自有自用之房地。
三、公園、名勝、古蹟及公共使用之房地。
四、淸眞寺、喇嘛廟本身使用(包括專供翠行宗敎儀式之房屋及其所在之院落,與在此院落內敎士使用之宿舍廚房等)之房地。
五、省(市)以上人民政府核准免稅之其他宗敎寺廟本身使用(本身使用四字按前條規定辦理)之房地。
六、兵工部門之兵工廠及其直接領導之機構目有目用之房地產,由本部門出具證明者。
知识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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