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鄉鎮基本建設事業批准手續的幾項規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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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163
颗粒名称: 關於鄉鎮基本建設事業批准手續的幾項規定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38
摘要: 關於鄉鎮基本建設事業批准手續的幾項規定。
关键词: 工作条例 基本建设事业

内容

查我區各市縣基本建設有關各項問題,業經我署財政廳(五二)財鄕字第一二五號通知規定归案,茲爲加强各級財政部門對鄕鎭基本建設事業重點批審的職權,減少上下事務,按時施工,使我區基本建設事業能向前邁進一步起見,特作如下規定:一、各項基本建設計劃在一億元以內者,可由各級財政部門轉呈同級財委同意後審核批准,報署備案。
  二、本年度文化館、完全小學之基本建設資金,全年預算應按(五二)財鄕字第一三二號通知調整數字爲準。其批准手續,照第一項規定
  三、企業投資事先必須編造詳細計劃報行署批准後方可動支。
  以上希切實遵照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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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 第五集》

法令彙編第五集本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1952年的行政法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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