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法令彙編 第五集》 图书 |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12139 |
| 颗粒名称: | 川南區各單位代管國庫物資訂立合同一次作價分期付款實施辦法 |
| 分类号: | D630.1 |
| 页数: | 2 |
| 页码: | 27-28 |
| 摘要: | 爲了照顧各單位核資以後的困難,迅速和大量處理上繳物資,及簡化調撥手續,克服不辦手續擅自動用或不敢動用影響生產等現象起見,根據西南區第一次物資會議决議補充規定:「除主要物資外,次要及一般物資可全部由代管單位留用,與物資管理機關訂立合同,一次作價,分期付款。代管物資單位不願留用之物資,仍上繳由物資管理機關處理」的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
| 关键词: | 工作条例 国库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