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完成本年度公路春季植樹工作的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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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024
颗粒名称: 關於完成本年度公路春季植樹工作的通令
分类号: S725.71
页数: 2
页码: 129—130
摘要: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一九五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发布关于完成本年度公路春季植树工作的通令。
关键词: 川南区 植树工作

内容

一、査西南軍政委員會會祕字第263號令頒「關於西南區縣以下人民政府護路工作的指示」(刊於(50)年川南行政公報第十四期)其第六項有如下規定:「行道樹對於公路風景和行人都有好虑,可是過去由於沿線人民不知愛護,樹苗不易栽培,大樹也常常被人砍伐,今後行道樹的栽植與保養,應完全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辦理,公路機關,只能站在監督和指導的地位。如行道樹的種類,如種植的位置,當地人民政府,應接受公路技術人員的指導,行道樹的砍伐,應嚴厲禁止,違者予以適當的處罰,違者予以適當的處罰,行道樹種植和保養,成績之良否?由各級人民政府,與公路機關會同考核評定之」。
  現植樹季節巳到,爲提早完成本年度公路春季植樹工作,西南公路局已令飭所屬各工務段速洽該管公路沿線各縣府會擬植樹與保養實施細則,及時發動,組織羣衆,完成公路植樹任務,並請我署轉知各級人民政府協同辦理。
  二、我區除國道公路沿線各級人民政府,應依照指示辦理外,關於省道部份,亦應協同川南公路局各工務段,完成公路植樹任務,並擬具植樹 與保養實施細則呈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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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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