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區五一年度人獸力車總檢驗換照須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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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2020
颗粒名称: 川南區五一年度人獸力車總檢驗換照須知
分类号: U279.2
页数: 2
页码: 127—128
摘要: 川南区五一年度人兽力车总检验换照须知。
关键词: 川南区 车辆检验

内容

一、本區五一年度人獸力車總檢驗換照悉依照本廳之人獸力車管理規則辦理。
  二、除軍車外,凡通行川南區境內公路之人獸力車,均須申請登記檢驗,換發五一年度牌照執照,但在五一年巳檢驗車輛,如無特殊情形,准憑照換照,(包括車牌執照)只免收檢驗費。
  三、各人獸力車輛,不論過去與現在有無「車案」,均須先向本廳管理科或就近各所站成本廳委託機關,購買申請登配檢驗書,依照左例各項詳細塡列,於三月底以前送交就近所站彙呈來廳,以便定期派員集中檢驗。
  1.申請人姓名、籍貫、住址、職業、年齢,如係機關團體,公司行號,應加記其名稱及所在地。
  2.車輛種類、刹車装置、輪胎數量、應分別塡寫。
  3.使用性質(包括營業載貨乘人或自用)。
  4.人力數或牲畜頭數。
  5.申請行駛路線(運貨車輛不塡)。
  四、申請登記人,不論機關團體或個人,均應提出合法證明文件,以利査攷。
  五、凡申請登記車輛,須經本廳或當地管理所站暨委託機關審核決定後,始准檢驗發照。
  六、經審查有違犯下列淸事者,不予登記。
  1.市區車輛巳領有公安局所發牌照,而又企圖領取長途牌照者。
  2.原係長途車,但已向公安局領有牌照,而又企圖再領長途牌照者。
  七、本年度總檢驗完竣後,凡未檢驗車輛,一律禁止行駛,倘因業務關係須增製車輛時,事前應報請本廳核准。
  八、牌執照及書表費另文規定之。
  九、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呈准修正公佈之。
  十、本須知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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