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運雜費一律改爲九零米支給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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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955
颗粒名称: 關於運雜費一律改爲九零米支給的通知
分类号: F714.1
页数: 2
页码: 105—106
摘要: 川南粮食局一九五一年一月三日发出关于连杂费一律改为九零米支给的通知。
关键词: 川南区 运杂费

内容

一、據各縣反映目前水淺儎輕,運費不但太低,而且運輸很感困難,紛紛請求増加運價,我局爲解决實際困難,在交通廳統一調整運價未决定前,自五一年元月一日起,各縣水陸運費一律改爲九〇米支給,等於提高運費。
  二、集中費,內外調運費及雜費,一律修正改支九〇米。三、各縣支付通雜費,一律按照規定標準開支,不得自行增加。如有特殊情形,必須先呈請分局或本局核准,始得執行。
  四、希遵照爲要!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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