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定征收工商業稅附加及編造預算的通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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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944
颗粒名称: 關於規定征收工商業稅附加及編造預算的通令
分类号: F812.3
页数: 1
页码: 96
摘要: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七日发布关于规定征收工商业税附加及编造预算的通令。
关键词: 川南区 工商业税 编造预算

内容

根據本區市政建設需要及保證鄕鎭人員生活之供給,並經西南財政部同意,自四月份起開始徵收工商業稅附加,計:
  工商業稅附加「包括公私合營及私營」百分之十五。
  國營企業營業稅附加百分之十五。
  定期定額工商業稅附加百分之十五。
  臨時商業稅附加百分之十五。
  所得稅附加百分之十五。
  上項附加經由各級稅務部門代徴繳納地方庫,以前已徵收者不再附加,凡徵收房地產稅地區一律附加。仰卽遵照執行並希各級財政部門將收入情况編造預算送呈本署核備爲要!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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