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地主非法出資土地應爲無效並退稅及追回地價的訓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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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943
颗粒名称: 關於地主非法出資土地應爲無效並退稅及追回地價的訓令
分类号: F301.4
页数: 1
页码: 96
摘要: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发布关于地主非法出资土地应为无效并退税及追回地价的训令。
关键词: 川南区 地主 土地出资

内容

接 西南軍政委員會財會字第一〇五二號訓令:「査解放後土地尙未分配前;地主出賣土地,係屬非法,應爲無效,其買主納契稅者,經中央財政部電示:應予退稅,地價亦應向地主追回。」等因;希卽遵照執行並轉吿買主追回地價爲要!
  此令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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