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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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907
颗粒名称: 第十二條
分类号: F810.424
页数: 1
页码: 88
摘要: 川南区屠宰税稽征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关键词: 川南区 屠宰税 税收管理

内容

第十二條屠商或案商屠宰後之鮮肉,如係一隻,並在本地分售者,在報繳屠宰稅時,應申請在完稅證上註明分銷地點在分運時有半邊可不强制票肉同行,但不得割成小塊,肉上戳記,必須明顯以憑查驗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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