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處理追回貪汚糧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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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892
颗粒名称: 關於處理追回貪汚糧款的决定
分类号: D914.392
页数: 1
页码: 85
摘要: 川南财政经济委员会一九五一年四月十六日发布关于处理追回贪污粮款的决定。
关键词: 川南区 贪污罪 粮款处理

内容

據調查了解,自開展反食汚運動以來,在各級財政部門,共同努力下曾先後追回大批貪汚糧款,現散存各地,無法處理,爲了統一處理起見,經本委于四月二十四日辦公會議硏究結果,作如下决定:
  (一)凡追回或繳獲貪汚之糧款,如其屬于解放以前者,一律歸地方收入。
  (二)凡迫回成繳獲貪汚之糧款,如其屬于解放以後者,一律歸中央收入。
  以上兩項决定,卽希遵照辦理,並將追回之糧款數目報會備査爲要。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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