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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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882
颗粒名称: 第六條
分类号: F810.423
页数: 1
页码: 82
摘要: 关于发布川南区一九五一年度农业税夏季征收办法的命令第六条。
关键词: 川南区 农业税 税收管理

内容

第六條夏征採取由上而下分配任務方式進行。惟各專(市)縣政府及評議組織應注意下列五項原則,機動調整數額向下分配,進行征收。
  甲:本年度夏收或特產較多地區,在負担能力許可的情况下,應爭取超額完成,以減輕秋徵負担。
  乙:夏季作物歉收及災惰較重縣、區應少分配或不分配夏徵任務。
  丙:爲獎勵棉、菸増產,凡種植棉、菸之農戶,其種植棉、菸地畝佔全戶土的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者,應予少徵或不徵。
  丁:爲發展農業生產計,對新分得土地的僱貧農,應根據其實際情况分別予以少徴或不徵。
  戊:在未土改地區,應注意照顧土改時的土地變化情況,做到秋徴結算時,以不倒退爲原則。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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