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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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875
颗粒名称: 第七章 附則
分类号: F233
页数: 2
页码: 80—81
摘要: 川南区一九五一年度夏征农业税会计制度第七章附则。
关键词: 川南区 农业税 会计制度

内容

(一) 電報報吿辦法另定之。
  (二) 財政廳與貿易公司合同另行公佈。
  (三)應用的憑證賬表格式及分錄舉例附後。
  (四)奉到中央或西南財政部頒發有關農業稅之規定,與本制度抵觸時應以上級規定爲準。
  (五)本制度自公佈日起施行,並送西南財政部備案。
  分錄舉例(縣級以上適用)
  1.由上年舊賬結轉本年新賬時:付(借)庫存實物暫付各項收(貸)上轉結。
  2.收到所屬下級政府報表及糧秣入庫書繳款書報吿公糧收解數字時記。
  付(借)解庫數:收(貸)公糧夏徵
  3.收到所屬下級政府報表及建設科(局)借糧證報吿公糧以收入數字時記:
  付(借)解上數(省級爲暫付各項):收(貸)公糧夏徵
  4.收到所屬下級政府報表及糧秣入庫書或繳款書報吿逃稅加罰數字時記。
  付(借)解庫數:收(貸)(其他收入)
  5.收到所屬下級政府報表及實物收據報吿與貿易公司聯合折徵實物數字時記。
  付(借)撥售公糧:收(貸)公糧夏徴。
  付(借)暫付各項:收(貸)實物變價。
  6.收到貿易公司價款解庫時記。
  付(借)解庫數:收(貸)暫付各項。
  7.將貿易公司實物收據解送上級政府時記。
  付(借)解上數:收(貸)暫付各項。
  8.收到所屬下級政府報表及實物入庫書報吿自徴實物數字時記。
  付(借)庫存實物收(貸)公糧夏徵。
  9.將庫存實物解送上級政府時記。
  付(借)解上數:收(貸)庫存實物。
  10將庫存實物報交貿易公司或其他機關取據(收據上未註金額 )上報時記。付(借)解上數:收(貸)庫存實物
  11將庫存實物撥交貿易公司或其他機關取據(收據上註有金額)上報記。
  付(借)撥售公糧:收(貸)庫存實物。
  付(借)解上數:收(貸)實物變價。
  12將庫存實物發交貿易公司或其他機關變款解庫時記。
  付(借)撥售公糧:收(貸)庫存實物
  付(借)解庫數:收(貸)實物變價。
  13將庫存實物撥交貿易公司或其他機關先得收録以後再收款解金庫時記。
  付(借)撥售公糧:收(貸)随存實物。
  付(借)暫付各項:收(貸)實物變價。
  付(借)解庫數:收(貸)期付各項。
  14實物庫報吿實物損耗奉准註銷時記。
  付(借)實物損耗:收(貸)庫存實物。
  關於發佈「川南區一九五一年度農業税夏季征收辦法」的命令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一
  茲頒佈「川南區一九五一年度農業稅夏季征收辦法」,希卽遵照執行。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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