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凍結各級機關之五零年結餘經費款糧等以便給賬的訓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859
颗粒名称: 關於凍結各級機關之五零年結餘經費款糧等以便給賬的訓令
分类号: F830.45
页数: 1
页码: 72
摘要: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一九五一年一月十七日发布关于冻结各级机关之五零年结余经费款粮等以便给帐的训令。
关键词: 川南区 经费管理

内容

爲按期完成五〇年度决算任務及奠定五一年度財政工作的基礎,本署根據收付實現制會計年度劃期的請神及西南財政部的指示,决定自元月一日起,本區凡本署財政廳主管供給之各單位,在各級金庫銀行糧庫所存五〇年度劃撥之款糧,不論屬何種費用,一律凍結,停止支付,各級庫行應將各單位之當日所存糧款數,逐級報吿上級庫、行及同級財政機關,以便與各單位具體結賬,其凍結款糧數,應由各單位向其直接供給主管機關結賑,分淸該項糧款性質分別處理,屬於經費結餘部份,應由財政機關逐級上解交西南財政部,統一解入國庫,作爲下年度收入,其屬於該機關家務、供給包乾個人生約部份或經省財委批准之特殊費用可繼續留用,待結賬後,再通知金、糧、庫、銀行解凍後繼綬支付,至於經本署財廳劃撥預領五一年度元月份之經費就、糧不在凍結之限,仍須照常支付,茲將各單位預領元月份之款糧數字附後——略(編者),希各級席行各單位,切實遵照執行爲要!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