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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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838
颗粒名称: 第六十三條
分类号: F244
页数: 1
页码: 58
摘要: 川南区一九五一年供给标准实施细则三、公用开支部份(薪金制人员除家属招待粮外其余同样适用)第六十三条。
关键词: 供给标准 实施细则

内容

第六十三條 臨時特別費暫定如左。
  1.行署級每月九千斤米。
  2.省轄市飆每月三千斤米。
  3.署級每月八百斤米。
  4.特等魅每月五百斤米。
  5.甲等縣每月四百斤米。
  6.等縣毎月三百斤米。
  7.丙丁等縣每月二百斤米。
  以上縣級之劃分,均照川南編委會規定執行。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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