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784
颗粒名称: 第十一條
分类号: F244
页数: 1
页码: 54
摘要: 川南区一九五一年供给标准实施细则二、个人生活部份(薪给制人员不通用)第十一条。
关键词: 供给标准 实施细则

内容

第十一條結餘米之處理辦法如左:
  1.凡百人以下伙食單位節餘米在五百斤以上者;一百人至二百人伙食單位節餘米在豐仟斤以上者;二百人以上之伙食單位節餘米二千斤以上者;處理時均須先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才能出售,不超過以上數字者,得先處理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査。
  2.各級財政部門審核屬實,符合上述原則准予批准備案。
  3.結餘米出售時,應全部售與國營公司。如國營公司不收購時,經公司同意後,始准售與糧商,並照普通交易辦理手續。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