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鄕鎭計有左列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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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717
颗粒名称: 第七條 鄕鎭計有左列收入
分类号: F810.4
页数: 2
页码: 49—50
摘要: 川南区乡镇财政收支暂行管理办法(草案)第二章收支科目及支用原则第七条。
关键词: 川南区 财政收支

内容

一、農業稅附加收入。
  二、政敎附加收入:
  1房產稅附加12%
  2地產稅附加12%
  三、公學產收入:
  1公學田收入。
  2船租收入。
  3其他租金收入。
  四、公用事業附加收入:
  1電業附加電力2%燈光8%
  2電話附加6%
  3其他附加。
  五、特種消費附加收入:
  1影劇附加。
  2茶旅業附加。
  3一般消費附加。
  六、鄕鎭企業收入:
  1企業利潤。
  2企業折舊。
  七、官商民欠收入。
  八、各項事業收入:
  1醫院營業收入。
  2農推所作物收入。
  3救濟院生產收入。
  九、各項規費收入:
  1車輛牌照收入。
  2商業牌照收入。
  3各種使用執照收入。
  4度量衡檢定執照收入。
  5戶口門牌表册成本收入。
  6其他規費收入。
  十、其他收入——依法應歸地方之各項手續費規費罰款 及不屬上列之各項收入
  十一、協助收入——經批准由其他地區協助之糧款收 入。
  十二、互兌收入——因糧款互兌所發生之收入;
  1糧變款。
  2款變糧。
  十三、上年結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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