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會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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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703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會計科目
分类号: F830.43
页数: 2
页码: 47—48
摘要: 川南区地方金库暂行办法草案第四章会计科目。
关键词: 川南区 金库

内容

一、收入類科目:
  (1)收入科目:凡川南區地方財政收入,記入本科目,幷按科 目別,分項記載。
  1.農業稅附加
  2.政敎附加收入
  3.公學產收入
  4.公用事業附加收入
  5.特種消費附加收入
  6.鄉鎭企業收入
  7.官商民欠收入
  8.各項事業收入
  9.各項規費收入
  10其他收入
  11上年結轉
  (2)暫收款:凡收入性質尙未確定之各項歲入,記入本科目, 但至遲至年終將餘額結淸。各級金庫均適用。
  二、支出類科目:
  (1)支出科目凡在地方收入項下支出之款項,記入本科目,並 按地方支出類科目別分頁記載。
  1.行政費支出
  2.經濟建股費
  3.文化敎育衛生費支出
  4.其他支出
  (2)暫付款:凡支出科目尙未確定之各項歲出,暫記入本科目 ,但財政廳至遍於年終前通知總庫將餘額結淸,轉入正式 科目。(分庫得免設)
  三、資產負債共同科目
  1.解撥款,凡下級庫上解庫款,及上級收到庫款,記入本科目,年度終了時,分庫之餘額,表示本年度解款總數,總庫應無餘 額,各級金庫均適用。
  2.銀行往來:凡庫款存入銀行及向銀行取出,記入本科目,各分 庫於年終時應無餘額,各級金庫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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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彙编 第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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