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665
颗粒名称: 第十三條
分类号: U692
页数: 1
页码: 35
摘要: 川南区水上船舶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第十三条。
关键词: 川南区 船舶管理

内容

第十三條船隻在停靠前,距碼頭一定距離時,卽須有所表示,輪船連鳴汽笛,木船自製小紅旗一面(長一尺三寸寬一尺 )須停泊碼頭時,應於未入碼頭前,持紅旗站於船頭搖擺,否則,發生撞破,擊翻等事件時,除依法懲處外,並負賠償責任。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