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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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624
颗粒名称: 第三條
分类号: D564
页数: 2
页码: 30—31
摘要: 反动会道门登记实施办法第三条。
关键词: 川南区 反动党

内容

第三條 凡被指定履行登記者,登記時應將身份證、戶口表册及 本人最近二寸半身免冠像片二張,一併呈繳,並必須呈 繳和報吿所有或所知道的下列物件與反動證件:
  甲、所掌管或所知道的反動組織及其人員材料。
  乙、會(道)證件、徽章、符號及其他一切證件。
  丙、檔案、文件、宣傳品、書籍資料。
  丁、賬册、資財及一切設備物質。
  戊、武器、彈藥,通訊器材及一切遗害物品等。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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