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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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617
颗粒名称: 第四條
分类号: D564
页数: 2
页码: 29—30
摘要: 反动党团登记自新实施办法第四条。
关键词: 川南区 反动党

内容

第四條上述黨團分子如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得矛免除罪刑或酌予獎勵。
  1、迅速自動報案履行登記並能規勸他人同來登記者, 或檢舉美蔣特務分子及其活動因而破獲者。
  二、自動交出或規勸他人交出武器、電台、密碼、重要 文件、檔袋及物品者。
  三、對登記反動黨團有特殊貢獻者。

知识出处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彙编 第三集》

《法令汇编第三集》主要介绍了关于颂发「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的通令;附川南人民行政公署试行组织条例;辟于划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印信并颁发新印的通令;关于公布「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指示;附: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等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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